京衡2023二月法律资讯——余友飞

2023-03-13 16:02:49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军队战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部分规定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23-2-24,2023-2-25施行)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军队战时开展刑事诉讼活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程序,适应战时刑事诉讼特点,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可以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辩护与代理、强制措施、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部分具体规定。具体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二、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58号,2023-2-14,2023-3-31施行)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和文件: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发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2023-2-17)

(四)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

(六)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规则。

(十一)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法发〔2023〕5号,2023-2-17)

5.依法审理新业态新模式生产服务消费纠纷案件。

6.依法审理温室气体排放侵权纠纷案件。

7.依法审理大气污染防治案件。

8.依法审理适应气候变化行政补偿案件。

9.依法审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纠纷案件。

10.依法审理产能置换纠纷案件。

11.依法审理高耗能、高碳排放企业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

12.依法审理绿色金融纠纷案件。

13.依法审理煤炭资源利用和电源结构调整纠纷案件。

14.依法审理油气资源开发纠纷案件。

15.依法审理可再生能源发展纠纷案件。

16.依法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17.依法审理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纠纷案件。

18.依法审理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担保纠纷案件。

20.依法办理涉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金钱债权执行案件。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2023-1-12)

(三)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七)准确区分罪与非罪。

(八)准确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

(十)准确认定共同犯罪。

(十六)依法准确把握逮捕标准。

(十七)依法准确适用不起诉。

(十八)落实不起诉后非刑罚责任。

(二十)对情节恶劣的轻伤害案件依法从严处理。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2023-3-2)

加强接待律师平台建设。

充分保障律师对案件办理重要程序性事项的知情权。

充分保障律师查阅案卷的权利。

充分保障律师反映意见的权利。

及时向律师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认真听取律师对认罪认罚案件的意见。

加强对律师会见权的监督保障。

畅通权利救济渠道。

 

七、证监会《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2023-2-27)

网络和信息安全运行。

投资者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置。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与发展。

 

八、证监会、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告〔2023〕44号,2023-2-24,2023-3-31施行)

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境外间接上市企业。

增加程序性要求,明确企业保密责任。

明确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修改有关境外检查的规定。

 

九、证监会《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2023-2-1)

2023年2月1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则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通知主要为有序做好实施前后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过渡,妥善安排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申报材料更新。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2023-1-6)

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

全面推广保函(保险)。

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

鼓励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23号,2023-2-3)

按财政出资比例缴纳价款的探矿权、采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问题

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问题。

涉及上述情形时,对符合规定的矿业权,采用出让收益率的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十二、财政部《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财金〔2023〕2号,2023-1-19)

修订后的操作指引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厘清国有股权董事职责边界、明确国有股权董事履职责任、规范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工作,切实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原《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财金〔2020〕110号)同时废止。

 

十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国知办发保字〔2023〕9号,2023-2-16)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

维权援助申请条件。

维权援助的申请程序。

 

十四、应急管理部批准12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应急管理部公告2023年第2号,2023-2-21,2023-8-20施行)

应急管理部批准AQ 1119—2023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 4131—2023 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AQ/T 4105—2023 烟花爆竹 烟火药TNT当量测定方法等12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十五、浙江省人大《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23-1-16,2023-3-1施行)

条例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政府采购、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等方面,专门对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作出规定,为推动中小微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同时废止。

 

十六、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3号,2023-1-9, 2023-4-1施行)

行政合法性审查。

行政协议审查范围。

行政合法性审查要求。

 

十七、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5号,2023-2-2,2023-5-1施行)

农民利益分配机制。

股份合作形式。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从事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经营活动。

从事露营营地经营活动。

 

十八、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38号,2023-2-21,2023-5-1施行)网络平台经营者的配送信息明示义务。

餐饮提供者自行送餐的配送信息明示义务。

网约配送员的权利保护。

网约配送员的单险种工伤保险。

配送服务评价。

 

十九、事关你我!一批新规3月1日起施行

1、《预备役人员法》3月1日起施行

2、新修订的《畜牧法》3月1日起施行

3、证监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3月31日起施行

4、生态环境部等部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3月1日起施行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6、水利部修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7、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8、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3月1日起施行

9、国家药监局《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3月1日起施行

10、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11、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