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2022五月法律资讯——余友飞
2022-06-07 15:01:49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2022-5-24)
通知提出了六个方面33项具体政策措施及分工安排。一是财政政策。二是货币金融政策。三是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六是保基本民生政策。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2022-5-19)
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四)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六)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七)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九)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十)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
三、国务院办公厅《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2022-5-4)
7.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8.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14.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2022-5-14)
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
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
深化新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保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
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
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
五、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等14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2022-4-26)
适用范围。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
不启动索赔程序情形。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5号,2022-5-10,2022-5-15施行)
损害赔偿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管辖问题的通知》(法[2022]127号,2022-4-27)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含各知识产权法院)自2022年5月1日起作出的涉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笫一审裁判,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裁判,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即发明专利等专业技术较强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不再直接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法发〔2022〕16号,2022-5-23)
(十) 保障电子证据可信。
(十三) 支持立案信息流转应用。
(十四) 支持调解与审判流程衔接应用。
(十五) 支持审判与执行流程衔接联动。
(十六) 支持提升执行效率。
(二十一) 保护知识产权。
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2022-5-24,2022-5-30施行)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范围。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申请。
免除犯罪记录报告义务。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查询。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解除。
十、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2022-5-16)
协议方式转让。
审批权限规定。
国有控股企业内部重组整合。
信息披露要求。
失去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后果。
十一、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商誉管理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2〕41号,2022-5-24)
并购投资是商誉的源头。
商誉初始确认计量是后续会计处理的基础。
商誉减值测试是商誉管理的重点。
商誉信息披露是商誉管理的重要内容。
商誉终止确认是商誉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最后环节。
十二、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2〕40号,2022-5-19)
及时足额支付账款。
切实加快减免房租。
有力支持资金融通。
十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22-5-30,2022-7-1执行)
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
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十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定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2〕768号,2022-5-20)
明确气化服务价格定义及内涵。
健全气化服务定价方式。
十五、证监会《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会公告〔2022〕36号,2022-5-27)
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明确保荐人合理信赖的标准。(二)进一步明确保荐人的职责。(三)对现行《尽调准则》中未涉及的一些尽职调查事项进行补充。
十六、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35号,2022-5-27)
修订的主要内容:1、增加对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相关复核资料。2、增加内核阶段工作底稿要求。3、增加分析验证过程的相关底稿。
十七、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2022-5-20)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一)强化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管理。(二)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准入制度。(三)着力提升机构主体合规风控能力。(四)着力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机制。(五)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实现差异化发展。(六)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化退出机制,规范风险处置流程。
十八、证监会《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7号,2022-5-20)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一)关于总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二)关于证券账户的管理。(三)关于证券登记和托管、存管。(四)关于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五)关于风险防范和交收违约处理。
十九、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财资环〔2022〕28号,2022-4-11)
对比此前颁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2号),新《办法》首次强调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概念,并且重点突出了对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废和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的治理。
防治资金具体支持范围。
防治资金分配。
二十、事关你我!一批新规6月1日起施行
1、《噪声污染防治法》6月5日起施行
2、《湿地保护法》6月1日起施行
3、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行
4、国家发改委《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施行
5、《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和管理办法》6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