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江律师应邀在“2020数字化治理论坛”作“企业信息的刑法保护”的主题发言
2020-12-09 13:45:11
近日,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理工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旭江博士作为特邀嘉宾参加“2020数字化治理论坛”(第五届互联网法律大会),并以“企业信息的刑法保护”为题做了主题发言。本次论坛由浙江大学、阿里巴巴集团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阿里巴巴法律研究中心、阿里安全承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单位的300余名专家及师生,共同讨论数字化治理的新挑战、新问题和新方案。
郑旭江博士从信息和数据的区别和界分出发,提出在一般场景下两者的混淆表达虽无碍于日常交流,但在法律尤其是刑法的场域中应重视两者关系的探讨,注意两者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之别。因此,在企业信息保护中应该明确企业信息的概念并做类型化的概括,以避免企业信息刑法保护的程度不足或过度扩张。在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目标指引下,要注意罪名体系的有序构建、构成要件的合理解释和企业信息界分理论的有效厘清,最终在以计算机类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来规制侵犯企业信息行为之外,提出设立企业信息权这一新型法益来系统保护企业信息及其背后的法益,以推动优质营商环境的有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