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峥嵘律师担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20-11-17 10:41:4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人民监督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杭州市司法局会同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确定新一届市级人民监督员名额及分布,选任并任命市级人民监督员145人。京衡樊峥嵘律师获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从2020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并于2020年11月12日至13日参加杭州市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仪式暨人民监督员培训班。
在今后的任期内,樊峥嵘律师将依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方式,到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司法规范化检查、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将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将会成为检察机关规范化办案、合法化办案的“第三只眼”,促使检察机关的专业化案件办理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