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成功协办《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研讨会

2020-09-30 11:25:29

 
2020年9月27日,由浙江省律协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委员会主办,京衡律师事务所行政专委会协办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研讨会在京衡律师事务所9楼会议室召开。此次研讨会系浙江省律协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委员会就基层社会治理开展的专业法律会议,京衡律师事务所行政专委会及所辖自然资源法律部的多名律师参加。基层治理委员会委员汪红妖主任、严红副主任、李迎春秘书长及多位行业相关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京衡所高级合伙人韩芳律师、胡泽明律师、程刚律师等参加了当天的研讨会议。
 
本次会议由严红副主任主持,本次研讨会包括三项议程:(一)介绍参会人员;(二)主题分享;(三)自由讨论。此次会议在主题分享阶段邀请了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俞锋、浙江富春江律师事务所倪俊卿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王晓晨律师进行分享。三位律师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工作经历就本次《条例》的修改提出了许多颇有建设性的修改建议。京衡王晓晨律师又结合自己业委会委员、物业公司法律顾问的经历,梳理了近年来涉及到的物业合同纠纷类型,并提出了续聘物业服务人决议前置、能耗费管理、业主违法装修责任承担等多个方面的建议。
 
在自由讨论发言阶段,京衡所韩芳律师、程刚律师、胡泽明律师建言献策,胡泽明律师针对物业纠纷立案难提出诸多建议,并提议建立联调机制,在法院开设绿色通道,速裁物业费催收案件。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徐金贤律师建议应进一步细化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以及不履行相关职责的责任。
 
最后,浙江省律协基层治理委员会汪红妖主任在发言中提出,物业管理是现代化城市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但随着近几年来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日新月异,物业管理纠纷问题增多,呈现出诉求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内容复杂化以及矛盾易激化等特点。
 
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涉及民事规范、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多方面内容,兼具市场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通过与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社会各层面以及建设、民政、消防等多个市级主管部门的交流,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理顺了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规范完善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加强了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指导监督,以及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