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春律师受邀为浙江省公共关系协会举办《<民法典>担保新规释义》讲座

2020-09-18 15:05:15

 
 
9月12日,受浙江省公共关系管理协会邀请,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迎春律师为协会理事会成员及王氏集团举办《<民法典>担保新规释义》法律知识讲座。此次讲座系浙江省公共关系协会宣传推广《民法典》,增强会员单位法律风险意识、提升协会成员单位法治水准而举办的系列讲座之一。李迎春律师作为浙江省公共关系协会法律专委会主任,将组织律师团队为协会提供多场法律知识讲座。
 
《民法典》中的担保规则,废止了《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编排体例,不再以单行法律的方式予以规定,而是散落在民法典多个篇章之中。当天的讲座中,李迎春律师详细梳理了《民法典》关于担保规则的系列条款,并且就担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保证期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追偿权、超级优先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比对、分析和阐释。讲座一共分为四个部分:民法典的结构与编排,担保规则的新变化,担保新规对担保实务的影响,企业、金融机构与个人如何有效应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李迎春律师结合自身经办的一系列担保案例,诸如:个人因认知错误被卷入担保的黄某某担保纠纷案;某银行行长在贷款过程中签字作为鉴证人但并未标明的徐某某等担保纠纷案;湖州某企业金融担保案件等等。通过这一系列案件,李迎春律师详细分析了担保类型、担保方式、担保期间、起诉期间的新变化,为参会企业家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担保实务风险防范机制与路径。
 
李律师提醒大家,《民法典》所确立的担保新规则,将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担保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为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联保等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路径。各类担保主体都应当仔细对照《民法典》所确立的担保规则,履行担保义务,维护在提供担保过程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