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专刊】MCN机构在内容生产中如何响应监管部门的合规要求——吕达松

2020-06-15 17:04:29

 
近年来,短视频、直播行业迎来了的发展,同时MCN机构作为网红经济中重要的一环发展也极其迅猛。MCN机构现在已有6500多家,根据艾媒咨询的预测,2020年可能会突破1万家。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必定会伴随部分乱象,监管部门会逐渐提高对该行业的合规要求。为助力MCN机构健康、合法地发展,京衡知产委员会建议至少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合规制度建设。
 
一、MCN机构内容生产前资质合规的注意要点
MCN机构若建立有自己的网站或平台,应当及时注册域名,并进行互联网信息备案或许可,简称ICP备案或许可。除此以外,大部分MCN机构基本涉及网络线上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还需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不然就不能从事电信业务经营。获得该许可证的基础条件公司资质、资金、ICP备案、相应人员等,机构满足上述条件的,要及时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除此以外,申请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对于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MCN机构来说,应当依法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才能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实践中多数MCN忽略了这一前置程序。例如今年以来的疫情催生了一批线上教育培训课堂,如果MCN涉及到线上教育培训业务,那么应当根据具体培训内容和范围(例如是否涉及学历教育、学科教育)以判断应完成的前置审批、备案要求。
 
二、内容生产中的合规风险分析
今年疫情期间,出现了大量谣言,类似“消毒措施越多越好”、“武汉开发外地人员出城”、“钟南山:5月疫情将全面爆发”等“标题党”文章,散布不实信息并引起社会恐慌,造成恶劣的影响。国家网信办为遏制谣言散步,已关停账号近2万个。由此可以看出,做好信息内容合规工作十分重要,因为MCN机构苦心经营的账户一旦被封或者被列入平台黑名单,价值就基本丧失。
除此以外,根据《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等法律法规,视频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攻击国家制度、不得扭曲英雄形象等。上述雷区大部分MCN机构能够避过,但对宣扬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软色情、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等方面可能认识不足,相关内容审核能力需要专业法律人士介入,避免被监管部门制裁。
 
三、直播带货商业变现中广告法的合规要求
MCN机构生产内容获取流量,其中常见的变现方式就是直播带货,属于《广告法》第二条规定的商业广告活动,需要受到广告法的规制。MCN机构应当在带货过程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商品来源,了解商品信息,使用推销产品,避免作出不实描述,构成虚假宣传,例如某网红主播带货“阳澄湖的大闸蟹”中声称品牌方是23年的老牌子,被指虚假宣传。而且直播带货属于广告代言,需确认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2.涉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的带货应当谨慎。广告法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代言人明知或应知道广告为虚假的,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以外,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否则会有行政处罚的风险。
3.销售自有商品的,要严控产品质量问题,否则MCN机构会陷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纠纷。
4.直播用语中避免使用最高级、国家级等用语,不要蹭政府机关、军队、领导人等的名气,推销广告的创意应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
 
四、内容知识产权合规要求
MCN机构的内容生产过程中,应当注意知识产权的审查,既要防止民事侵权,又要避免行政处罚。MCN机构在网红直播、小视频制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风险:
1.直播或小视频创作应当以独创为主,避免抄袭他人创意;使用的图片、音乐等应当得到正规授权,避免因著作权侵权遭遇民事诉讼。而且各大平台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避免被平台下架。
2.直播带货中应当事先确定商品是否为正品,审核供货方的商标信息,防止被行政机关查处。
3.避免出现虚假宣传、产品仿冒他人包装装潢等情形,避免不正当竞争的风险。
 
综上,MCN机构应当在资质备案、内容合规、直播带货合规、知识产权合规方面积极响应国家法律、政府监督机构的要求,才能健康、长远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