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法律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0-05-19 00:00:00
5月18日晚,京衡律师事务所在总部九楼会议室举办了《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律研讨会。会议由京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委会主任沈国勇律师主持,律所副主任、金融法律部主任邬晓东律师,高级合伙人、行政法律部主任李迎春律师,高级合伙人、互联网法律部副主任钱颖刚律师以及互联网法律部副主任张豪律师作为嘉宾与谈。
李迎春律师参与了《条例》起草与论证,他将《条例》制订过程中的九个争议点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如地方金融组织的范围如何确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制与职责等。还分析了民间借贷备案问题、隐私保护与征信问题。指出了《条例》中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相结合、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等亮点。张豪律师强调,《条例》的出台为律师参与金融企业合规业务提供了机会,建议律师为相关行业协会提供统一服务。并对《条例》的重点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提示律师在服务过程中要注意信息泄露问题,注重自身执业风险。钱颖刚律师认为,《条例》侧重行业监管和金融风险化解两大方面,具有创新度和宽容度。律师在类金融机构进行重大事项变更、备案登记等环节有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需要做好相关知识储备,注意其中的合规和风险评估业务。邬晓东律师则围绕《条例》出台背景、出台意义、律师业务挖掘这三大方面展开分享。邬晓东律师指出,浙江省今年金融风险增大,《条例》的出台对行业具有指导意义,也为律师提供了合规业务的机会。但是,金融行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律师在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当做好充分的研究工作。
最后,沈国勇律师总结,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律师可以通过讲课、与企业、金融办搭建良好沟通平台等方式创造业务机会,为金融行业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服务,同时提醒在法律服务过程中要注意自身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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