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报道祝双夏获奖事迹
2020-03-20 00:00:00
2020年3月18日,《中国妇女报》B1版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祝双夏:结婚证不是家暴通行证”为标题,对祝律师的获奖事迹进行报道。文章中提到,祝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年来,先后为女性委托人代理了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诉讼案件,通过每一个个案,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祝双夏:
结婚证不是家暴通行证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周韵曦
从事律师工作20年来,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双夏先后为女性委托人代理了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诉讼案件,通过每一个个案,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评为2019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将儿童利益最大化放在第一位
提到祝双夏的名字,很多人可能感觉陌生,但提及4年前那场轰动一时的“石家庄虐童事件”,会记忆犹新。当时,协助公安部门妥善处理,并通过调解令受虐儿童父母最终达成谅解协议,最大程度保障了未成年人利益的,正是祝双夏。
2016年6月,“石家庄虐童事件”一经报道便迅速轰动网络。经查打人父亲在杭州,杭州市公安局很快介入。由于事发突然且情况复杂,杭州市公安局委托祝双夏参与其中,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助调解。
彼时,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刚刚3个月,如何依法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利益,回应社会高度关注,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是祝双夏始终思考的问题。
“从照片来看,小女孩身上血迹斑斑,给人感觉受伤严重。但随着警察调查的深入发现,孩子身上的伤大多数是男方为了逼女方出现伪造的,比如从网上购买人造血涂抹在孩子身上。”祝双夏向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回忆道,“当然,经警方调查,男方打女儿巴掌、对女儿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是存在的。”
祝双夏还了解到,据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但男方很快便失去了抚养孩子的耐心,进而想将孩子抚养权交还女方。这个实际问题就落到:女方是否同意变更抚养权?女方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担?
当时,媒体更多关注的是如何惩治施暴父亲,但祝双夏却认为,眼前的赢不是赢。惩治教育是必须的,基于男方确凿的家庭暴力行为,可以依法对他实施拘留。但选择拘留男方,可能协调的余地就没有了,而孩子的长久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针对该案件的处理,除了要达到法律效果,还要考虑其社会效果,那就是孩子和女方未来实际生活的保障。”为此,祝双夏分别找男女双方谈话,从中摸索可能的调解路径,为女方抚养孩子争取最大权益。
由于协议离婚时很多问题没有谈妥,男方对女方积怨已久。了解到这些情况,祝双夏耐心聆听男方的倾诉,并引导他提出主张。最终,男方允诺愿意在经济方面做出更多承担。
看到调解有了希望,祝双夏又去公安部门建议,可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出具家暴告诫书,从而达到惩治和教育相结合的效果。这一建议最终被公安部门采纳,对施暴父亲开出了杭州市第一份家暴告诫书。
通过调解,男女双方达成谅解,并当场签署抚养权变更协议,男方不仅同意支付较高的抚养费,连未来孩子的出国留学等费用也愿意一并承担。
“让我觉得比较满意的是,调解完成后,不仅受到杭州市公安局的高度肯定,事件双方当事人也向我表示感谢,男方还主动安排好女方和孩子的回程事宜。那个时候,我觉得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祝双夏欣慰地说。
将个案办理变成法治宣传的有效途径
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有4年时间。期间,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天开庭的“张某诉江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令祝双夏记忆深刻。当时她受杭州市妇联指派,为女方提供法律援助。
“虽然女方已经被男方打成轻伤,男方应负刑事责任,但是法庭之上,男方仍没有真正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以及自己对女方权益的侵害。甚至对方律师也表示,这是他们夫妻的家务事。”面对媒体和社会的关注,祝双夏想到,这一个案的依法解决,也是一个很好的法治宣传途径。
“家暴不是家务事”“对家暴要零容忍”“结婚证不是家暴的通行证”,当天庭审总结时,祝双夏的这三句话,被媒体直呼“很给力”。“对反家暴的宣传,我认为达到了一个很好的效果。”祝双夏说道。
涉及家暴类案件,祝双夏把握的第一原则始终是生命健康权。“不能为了孩子而选择忍受,对那些受害者来说,生命健康权才是第一位的。”
20多年来,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执着和专业,祝双夏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婚姻家事专业)、杭州市公民最喜爱的公益律师等荣誉称号。
2017年,她承办的“陶某诉陈某某离婚纠纷案”入选全国妇联第二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