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凤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无罪案件
2020-01-13 00:00:00
今日,京衡上海所周晓凤律师收到一份陈某不构成犯罪,法定不起诉决定书。至此,这起历时七个多月的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基本案情】
陈某系外贸商人,与尼日尼亚商人IBENZUBECHUKWU一直有生意往来,2019年3月2日,IBENZUBECHUKWU分两次汇给陈某30万元,并按照IBENZUBECHUKWU的要求将29.98万元转账给他人。
2019年5月14日,陕西省镇巴县公安局以上述30万元系诈骗所得,陈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6月27日以陈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陈某退出30万元。同年7月3日,周晓凤律师接受陈某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辩护工作】
1.第一时间介入,掌握主动局面。
在接受陈某某委托的次日,辩护人即从上海赶赴千里之外的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并且与案件承办人面对面进行有效交流,表达了陈某不构成犯罪的诉求。
2.全面了解案情,充分分析研判。
辩护人认真听取了陈某某的陈述,仔细研读了全案证据材料,并且帮助当事人搜集、整理相关证据,三天后(7月6日)就撰写了全面详细的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请求对陈某作法定不起诉。后每周与承办人进行电话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度以及承办人意见。
【处理结果】
2019年12月26日 ,经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依法认定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并对陈某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