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双夏律师赴京参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立法完善研讨会并作发言
2019-11-28 00:00:00
2019年11月25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立法完善研讨会”在北京法官之家举行。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族财富管理法律部主任祝双夏赴会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本次研讨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主办、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巡视员段京连、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级法官吴晓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法规处调研员钱叶卫、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龙翼飞、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傅侃、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调研员陈建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业务部主任李柔、《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主编刘桂明等立法、司法机关专家和媒体界人士参加会议。会议由央视综艺频道主持人张泽群主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亚兰致开幕词。本次研讨会分为“婚姻家庭编草案立法建议(上)”、“婚姻家庭编草案立法建议(下)”和“继承编立法建议”三个阶段。与会专家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最新审议稿的条款内容,展开了深入的立法研讨。本次研讨会分为“婚姻家庭编草案立法建议(上)”、“婚姻家庭编草案立法建议(下)”和“继承编立法建议”三个阶段。司法立法专家、法律媒体人和来自全国各地婚姻家事实务界专家律师40余人一起,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最新审议稿的条款内容,展开了深入的立法研讨。
祝双夏律师分别在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中,提出了三条立法建议。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立法建议上,为进一步厘清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祝律师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三审议稿)》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采用“原则性规定+举例说明+兜底条款”方式进行设计,借助“经营合意”和“利益共享”两个标准进行认定。为解决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问题,祝律师针对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中有关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引入“继养登记制度”的方式来替代现有的由法院认定“具有扶养关系继父母子女”的方式,以明确、稳定和保护已经形成扶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立法建议上,祝律师针对遗产管理人制度,对《民法典继承编(第二审议稿)》第九百二十四条、九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设立依裁定进入遗产管理程序规定,并对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提出优化方案。立法建议获得与会人员的强烈共鸣与讨论。
研讨交流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吴晓芳法官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实务界律师们结合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完善立法所提出的建议。“这是一个不同一般的研讨会、又像是一场最有价值的音乐会,更像是一次冲刺阶段的马拉松比赛,期待来年两会闭幕之时,一步彰显高度、体现广度、凝聚温度的民法典如约而来。”《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刘桂明在研讨会闭幕式上如是说。
祝双夏律师家事团队深耕于婚姻家事领域,不仅擅长办理婚姻家事领域的诉讼案件,同时也为私人财富管理领域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在钻研家事业务的同时,亦关注中国婚姻家事立法进程,立足实务,撰文发声,积极与家事法律实务界、理论界交流,获得了较好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