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春律师、程刚律师参加湖州律协“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交流会

2019-10-17 00:00:00

    
 
近日,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迎春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程刚律师受邀出席湖州律协2019年度行政业务交流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湖州市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主办,京衡律师湖州事务所协办。研讨会邀请了湖州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复议处、应诉协调处、市公安局、南浔区人民法院、综合行政执法、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的嘉宾及律师代表共70余人参加。
 
本次研讨会由湖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京衡湖州所主任程福如致欢迎词,并以“违法建筑处置”为主题,分两个阶段展开。会议第一阶段由湖州市律协副秘书长、京衡湖州所罗大平律师主持,李迎春律师、程刚律师分别围绕“违法建筑处置”做主题演讲。
 
李迎春律师结合自身经办的实务案例,依次分析了“违法建筑”的历史成因、现行法律对“违法建筑”的界定、“违法建筑”认定的依据变化以及“违法建筑”的征收补偿问题。李迎春律师指出,现行法律规定,需将“违法建筑”的认定作为征收补偿决定的前置程序。然而,对于何为“违法建筑”,仅在《城乡规划法》中有所述及,实务认定中依然存在诸多不明。此外,关于“违法建筑”的查处,则应兼顾考虑处罚时效制度和惩处违法建设行为等各个方面。最后,李迎春律师分析了违法建筑认定依据的变化,并结合案例,详细生动地阐释了房屋征收过程中“违法建筑”的实务困境。
 
程刚律师以“实施‘拆违’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争议及非诉执行争议问题”为主题展开演讲。首先从违法建筑类型出发,对 “历史遗留问题”、“政府未实施有效监管”和“突击建造”等三类原因形成的违法建筑加以区分,并结合案例,剖析三类违法建筑分别在法律上承担的不利后果。之后,程刚律师就认定违法建筑、作出处罚决定、催告、强制执行的合法拆违流程做了详细释明,并进一步阐述了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非诉强制执行的不同情形。最后,程刚律师提出问题供会议研讨:因行政机关未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其申请权利丧失的,行政行为的效力该如何确保。
 
    
 
互动环节中,与会人员就程刚律师的提问展开了充分交流,提出了以行政机关强制拆违作为突破口、或以人民法院违法受理执行申请作为救济路径等不同见解。李迎春律师就“征收过程中承租人的利益如何维护”进行分享,提出承租人在征收过程中虽不具备被征收人主体资格,但其合法权益应予以考量。
 
研讨会第二阶段由湖州市律协副秘书长周锋主持。湖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沈晓欢副处长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湖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本次研讨会成果丰硕,业内同行均对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加强了行政诉讼领域律师与各部门的良性互动交流,参会领导也对本次会议的组织工作、演讲内容、交流过程表示了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