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强律师应邀参加2019年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2019-07-19 00:00:00

 
2019年7月1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并召开2019年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市职能部门及市公检法相关工作负责人出席会议,京衡高级合伙人、环境能源法律部主任陈国强律师及其团队应邀参加。
 
本次会议中,陈国强律师及其团队殷音律师结合中央及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文件,对《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浙江省配套文件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主要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背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具体内容、《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与创新、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四方面内容进行,着重对《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创新内容进行介绍。2018年5月23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与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推进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出台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系列文件,陈国强律师团队协助参与制定。
 
陈国强律师作为同时具有能源、环境科学、法学等多方面复合型知识背景的律师,长期致力于能源与环保行业的政策研究与法律实务,通过结合多年的环保法律实践经验,陈国强律师团队已协助起草制定《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已于2019年4月22日正式印发),目前正在参与《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