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春律师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律师协会作《新规背景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实务》讲座

2019-07-11 00:00:00

   
 
2019年5月15日,修订之后的《政府公开信息条例》正式施行。新的条例带来了哪些新的变化,对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新规构建了哪些新机制,受到多方关注。为了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开工作水平,台州市人民政府日前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京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律师李迎春受邀,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律师协会作《新规背景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实务》专题讲座。台州市市级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市律协行政委员会委员及市内非委员律师等200多人参加了当天的培训。讲座之前,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台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陈友增做了动员发言,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台州市律协会长等参加了当天的培训讲座。
 
李迎春律师结合众多信息公开的实务案例,从六个方面展开了当天的讲座。这六个方面分别为:条例修订的背景与意义,新条例就信息公开带来的新变化与新亮点,政府信息的涵义、认定与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与新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实务难题与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类型与一般抗辩思路。通过这六个方面的解析,厘清了政府信息的内涵与边界,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明晰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不同法定要求,并结合实务案例条分缕析、抽丝剥茧,将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实务难点和问题逐一进行了剖析,系统、深入地阐释了新规所带来的新要求与新机制。
 
在讲座结束之后,众多的与会人员就有关疑惑进行了现场咨询,李迎春律师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对于当日的讲座,大家给予高度评价,相关领导表示,讲座“很专业、很有深度、开了个好头”。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之后,各地的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都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否则,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不必要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