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来了个律博士,名字叫做李迎春

2019-04-02 00:00:00

            

3月29日,京衡所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李迎春律师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的聘书,正式成为投服中心第二批142名公益律师中的一员。此次受聘,系由各地证监局、证券业协会推荐和遴选,聘期两年。根据相关规定,公益律师与投服中心合作开展证券支持诉讼、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等投资者保护工作,受投服中心指派协助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证券支持诉讼业务规则(试行)》,投服中心开展证券支持诉讼的案件类型包括:(一)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侵权行为,造成投资者受到经济损失的案件;(二)因证券、期货、基金以及其他资本市场经营机构、中介机构发生侵权或违约情形,造成投资者受到经济损失的案件;(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造成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案件;(四)上市公司的决议内容、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造成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案件;(五)投服中心认为有必要开展证券支持诉讼的其他类型案件。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遭遇上述情形,均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一直是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日前,中国证监会专门成立了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担任组长的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证监会办公厅、发行部、公众公司部、市场部、机构部、上市部、期货部、稽查局、处罚委、投保局、债券部、私募部,上交所、深交所、投保基金公司、投资者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证监会党委领导下,研究部署投资者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各业务领域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督促系统各部门及单位落实投保工作要求。作为一名证券公益律师,李迎春博士将在促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尽心尽力、献计献策,扎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