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承办第二届中国金融法论坛圆满落幕

2017-11-20 00:00:00

  
    


2017年11月19日,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主办,京衡律师事务所与华东政法大学承办,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协办的第二届中国金融法论坛在浙江·杭州黄龙饭店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新时代金融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本次论坛响应十九大“健全金融监管体系”的号召,本着“服务实体经济、深化改革开放、防范金融风险”的目标,旨在为新时代下创设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金融法治保障。

 

开幕式

 

本次论坛开幕式在杭州黄龙饭店珍珠厅拉开了帷幕,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 教授主持,中国商法研究会会长赵旭东、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 顾功耘教授到会致辞,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 书面致辞,来自全国金融法、民商法专家学者、资深律师以及高校师生200余人出席。

 

▶  赵旭东在致辞中强调了金融法治的重要地位以及法学界特别是中国法学会对金融法的高度重视,认为本次会议具有全国性和代表性,期待本次会议形成精彩的学术争鸣和学术碰撞,为中国金融法的繁荣发展,为中国金融决策和制度建设,提供宝贵的治理成果和理论支持;

 

▶  顾功耘期待在中共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指导下,以金融法论坛的平台,深入探讨创新与监管之间的法律问题;

 

▶  马柏伟在致辞中向参加论坛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欢迎,感谢通过浙江的律师事务所承办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主办的高端法律论坛的形式体现出的对浙江律师行业的肯定。

 

 

主旨演讲

 

开幕式后,由京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副主任姚钟炎主持,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律师及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周仲飞教授、浙江省金融办潘广恩处长、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唐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爱君教授向大会做主旨演讲。

 

陈有西主任以《国家金融安全的法律规制》为题,从办案实践出发,剖析了目前金融秩序的中国的现实状况,概括出其治理方式有三:

一、民法范畴的治理

司法的调解、民间的调解、民间的仲裁和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

二、行政法的治理

银监会、证监会、行政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行政监察等

三、刑法范畴的治理

就是刑事责任的方式来进行治理

 

另外,陈主任还对市场化资源配置的方向和金融资本市场的管理展开阐述,解释了金融管理的四个原则与三大任务,并提出金融监管的新思路供与会专家学者参考。

 

 

金融法分论坛

 

下午,与会学者、嘉宾以分论坛的方式探讨了“脱虚向实的金融法路径与普惠金融法治建构”、“防范金融风险与保护金融消费者”、“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与立法”等议题,并就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新金融的法治健全、金融科技的挑战与立法需求等问题进行了具体深入的讨论。与会学者、嘉宾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达成了许多共识,为金融法律服务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有力的理论支持。

 

 

01

分论坛(一)——脱虚向实的金融法路径与普惠金融法制结构

 

分论坛一由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邬晓东及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伍 坚主持,会议主要探讨了保险条款的适用与完善、金融法治的本源回归即对金融市场基本规律的尊重、制度竞争视角下金融生态环境的法治演化之路、政府引导基金未来急需解决的相关问题、票据资产管理中的票据收益权、票据法中关于票据权利的修改以及金融监管部门要明确金融概念等问题。

 

 

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勇强律师提出:普惠金融的法制构建应当从保护弱者为出发点,建立完善征信体系,坚持信用优先。通过建立民政厅、科技厅、省金融办等部门间的联系会议制度,强化市场导向、产品导向等机制。

 

 

02

分论坛(二)——防范金融风险与保护金融消费者

 

分论坛二由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 力 及 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 主持,会议主要探讨了以投资者角度探讨商事司法如何适应金融监管政策、过多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可能会使金融风险加大、一般性风险防控与系统性风险防控、中央监管与地方监管、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浙江地区不良资产产生原因及金融风险控制、信托通道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金融风险的产生及法律、社会治理、行政管理上的对策、金融风险的类型和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等问题。

 

 

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迎春律师以“基于纠纷解决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思金融监管制度构建”为题,从以下三方面对如何构建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展开探讨:现象透视:纠纷日渐增多,维权艰难;规则反思:存在多重困境与制度瓶颈调整完善:基于金融创新的视角。

 

 

03

分论坛(三)——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与立法

 

分论坛三由浙江大学教授、浙江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 李有星及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法务总监 唐巍主持,会议主要探讨了证券法的监管范围、互联网金融保险及法律规则以及法制和监管对网保创新发展的促进、科技与监管的结合、科技作为金融的手段,互联网金融刺激需求、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认定、金融科技本源演进、混业经营监管的特点等问题。

 

京衡律师事务所互联网法律部副主任张豪律师提出如下观点:

一、关于ICO问题,自监管出台后,相关国内项目虽积极地走出国门,但是团队仍留在国内。个别公司在场外交易市场继续从事相关数字货币交易。

二、数据金融行业,数据源污染现象严重。用户很难获知自己被拉入金融行业黑名单的原因与时间,以及缺乏对有异议的金融数据的救济途径。

 

 

闭幕式

 

本次论坛为期一天。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唐波教授、京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一民出席闭幕式并致辞。

 

 

结语

 

这是京衡继去年以来,又一次与华政联合,共同承办中国金融法论坛。中国金融法论坛作为中国最高级别的金融法学领域的一场学术论坛,今年移师杭州西湖边黄龙商圈举行,以促进和活跃杭州的高端法学学术活动。本次会议就金融创新,金融监管,金融改革,新技术新路径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观点纷呈,获得圆满成功。

 

京衡律所曾获“浙江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奖”单位、浙江金融控股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华东地区公司/商事一等律所,以专业服务为金融机构和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