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辩为民 入选经典】
2017-07-24 00:00:00
近日,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布了《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案例》,由京衡代理的安徽亳州兴邦公司37亿特大非法集资案件成功入选。该案连续开庭13天,京衡派出12位出庭律师3位助手,和亳州及各省的其他15位律师一同尽职辩护,赢得了法律共同体的尊重。
2008年,兴邦公司因涉非法集资在全国有100多人被捕,其中单就吴尚澧等22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就起诉判决43人。京衡自2011年11月11日受理安徽亳州兴邦科技公司董事长吴尚澧被控集资诈骗37亿死刑复核案件以来,先后进行了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审、安徽高院重审、发回亳州重审、亳州中院开庭13天、判后上诉安徽高院二审等各项程序,历经近五年,终在2015年6月19日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该案43人中23人无罪8人缓刑,第一被告吴尚澧由原判死刑改判为10年,亦将近出狱。19人获国家赔偿580余万。安徽高院登报公开向错判被告赔礼道歉。
“兴邦案”主要时间节点
2008年12月16日吴尚澧被刑拘
2011年4月亳州中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尚澧死刑,其余42被告人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吴尚澧等人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1年6月安徽高院公开开庭审理,维持对吴尚澧的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月,兴邦公司和吴母亲到上海,请京衡陈有西律师辩护。京衡组成四人律师组开展辩护。
201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审判程序没有传全案被告人到庭进行审理严重违法”等为由,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京衡派出12名律师、3名助理辩护,正式开庭13天。
2014年11月,亳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改判吴尚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23人无罪,8人缓刑。
2015年6月19日,安徽省高级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