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所为舟山市定海区残联开设法律讲堂
2015-09-14 00:00:00
9月11日上午9时,浙江京衡(舟山)律师事务所于艳律师为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举办了与残疾人保障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讲座现场,残联邀请了定海区各街道的相关工作负责人员以及残联内部各部门领导干部出席讲座。
于艳律师主要围绕残疾人与精神病人的区别、残疾证上的监护人与法律意义上监护人的区别、监护人的指定与更换、残疾人的权利保障、残疾人(精神病人)是否能够从事各类民商事法律活动等方面展开,穿插人民法院最新案例进行逐层讲解。
因讲座内容详实并且贴近日常工作,在座与会人员与于艳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厘清了日常工作中的许多误区,结合大家的问题,于艳律师对今后残联的工作给予了中肯的建议。
京衡所将继续秉承服务为民的理念,以勤勉的态度、专业的水平将法律讲堂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