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任一民副主任参加第四届企业破产法实务论坛并做报告
2015-04-01 00:00:00
2015年3月28日,第四届企业破产法实务论坛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召开,来自全国部分高校、司法系统、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公司、金融机构、媒体的法官、检察官、公务员、专家学者、破产管理人、法务人员等200余人参与本届研讨会。本所重整重组团队也派出多人参加学习。
论坛内容充分与实践相结合,共分为三个单元,包括加速到期条款的破产法检视,破产案件中的担保问题,以及破产制度的新探索。每个单元均邀请了业内著名的学者、法官、律师从各个角度发表观点,报告人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王立国教授、北京大学许德风教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法官,台湾中央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郑有为先生,上海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与清算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李凯律师等,并由多名专家、学者、法官对此作出点评,点评嘉宾王新欣教授,符望法官,池伟宏法官,陈明夏律师等分别根据报告人的报告做出点评并分享自身的理解。论坛里处处呈现思维碰撞的火花,以及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论的冲突,让与会嘉宾收益匪浅。
本所副主任、重整重组团队负责人任一民律师应邀参加,并在第二单元发表了关于“对没有财产担保债务追加物保的若干争议问题辨析”的报告,深入浅出的将该问题概括为“债”、“追”、“加”三类问题,对每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及阐述,最后提出法律人不应受制于被评价行为未违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未违反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拘束,也不应拘泥于各种表面形式上的未违背破产法规定,而应透过权利人设置的层层外衣,认清其本来面目,并通过特别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使其回归原本面目,从而使得每一位同等性质的破产债权人得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他的发言给与会嘉宾带来实务界的思考,获得参会嘉宾的好评。
任一民副主任长期从事企业重组重整实务工作,担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他带领本所重整重组团队承办的破产案件中,已有多件案例入选成为浙江省年度破产(重整)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大量的破产案件的司法实践和经典案例的打造,使本所在浙江省破产重整重组业务领域内树立了较强品牌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