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峰会与“碳”减排
2014-08-28 00:00:00
哥本哈根会议背景
2009年12月7-18日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工作会议(COP15)暨《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5次会议,这就是目前广受世人关注的哥本哈根会议。
巧合的是美国拍摄的大片《2012》也正在国内热播,据统计票房已过4亿人民币。这就很容易让人由《2012》影片中大量冲击人们眼球的灾难场景联想到现在正进行的哥本哈根会议,认为这次会议也是围绕环境污染、地球变化等有关议题而展开。
事实上,哥本哈根会议与其他几次全球气候工作会议一样只是缔约国代表的又一次聚会。但这次会议之所以引起全球的关注,原因大概有这几方面。首先,本次参会代表国家和人数达到空前的近200个国家和约15000多名代表和观察员;就连参与报道的各国记者人数也远远超过预定1500人的3倍多,达到5000多人;以至于东道国丹麦必须发动民众腾出房间来临时向与会记者提供住宿;其次,在上次印尼巴厘岛会议上,由于当时与会国家和集团的利益冲突,大会没能达成一致协议,会后成立了两个特设工作组,人们期望本次会议特设工作组将拿出实际可行、又能为所有缔约国同意的方案;第三,美国大选后,新上台的民主党奥巴马政府与此前的保守党小布什政府对气候变暖国际合作的排斥、不合作立场不同,转而支持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所以全球期待与会的美国会有根本性改变的计划和减排承诺;最后,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发起国和缔约国的中国,在金融危机中已有全球瞩目的应对和表现,这次中国总理温家宝又将出席大会的闭幕式,人们有理由相信,虽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没有强制减排的义务,但是作为全球新兴国家和力量的代表的中国必将再次展现负责任大国的风采,主动承担碳减排的责任,为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伟大的贡献。
什么是“碳”交易?
此次哥本哈根会议中又将围绕全球气候变暖,如何进行“碳”减排,各国“碳”减排总量等敏感话题展开激烈讨论。那么什么是“碳”减排和“碳”交易?
科学研究表明,大气层中的臭氧层能过滤99%以上的太阳紫外线辐射,从而使地球气温保持一个平稳的幅度。而人类生活、生产、消费等行为中产生的多种气体,如二氧化碳(CO2)、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能破坏臭氧层,使太阳的辐射能量毫无阻挡地进入气球,最终使地球气温发生不可逆转的升高。这就和大家生活中熟悉的蔬菜大棚一样,透明的薄膜塑料让太阳光顺利穿透,却保持了热能不让其散发到大棚外,从而使大棚内的温度明显高于周围温度。所以,这六种能破坏臭氧层的气体就被称作温室气体。
事实上,与二氧化碳相比,其它温室气体的温室效应更高。比如,一个甲烷分子的温室效应是一个二氧化碳分子的21倍,氧化亚氮为206倍,氟氯碳化物则为数千倍到一万多倍。但是,由于二氧化碳含量远大于其它气体,因此它的温室效应仍是最大。温室气体还能在大气中长期存在,据研究,二氧化碳能存在50~200年,甲烷为12~17年,氧化亚氮为120年。因此,这些气体一旦进入大气层,几乎无法回收,只有靠自然的过程让它们逐渐消失。由于它们的长生命期,温室气体的影响是长久、全球性的。现在,虽然人类已经意识到其危害,并致力于减少、停止排放所有的人造温室气体,但从工业革命之后累积下来的温室气体仍将持续影响地球的气候。
为了保护地球,减慢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的影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到2000年,温室气体的排放应降到1990年的排放总量之下;《京都议定书》对到2012年止的第一阶段目标,为各国(发达国家)(美国除外)的碳减低排放也作了明确约定,这就是“碳”减排。而要达到这些目标,只能通过改进技术的手段,对发达国家来讲,在现有技术上再作改进已达到联合国的减排指标是相当困难的。而,从温室气体排放和造成后果的全球性分析,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认为,只要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减排技术或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指标,同样能从总量上控制和减低“碳”排放。所以,就产生了“碳”减排指标的买卖市场,简称“碳”交易。
“碳”减排和“碳”交易应遵循的规则。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国际上和中国国内都已有大量的立法和规定。
从联合国层面上分析,1992年达成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是两个最重要、最基本的国际公约。中国是这两个公约的缔约方,当然受这两个公约的约束。
从中国国内层面分析,早在1994年3月,国务院就出台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1998年1月实施《节约能源法》,2004年出台《清洁能源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去年国务院又颁布《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目前《温室气体法》草案正在修订。
当然,全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任重而道远。团结、互助合作应该是所有国家和地区应达成的共识。特别是在资金和技术转让方面,尤其需要全球所有国家的齐心协力。
目前,减排资金缺乏已严重影响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努力。据统计,在联合国层面,只有约50亿美元的专项资金,其中包括“全球环境信托基金”(GEF)约43亿美元,“气候变化特别基金”0.9亿美元,“最不发达国家基金”1.8亿美元,和“适应基金”0.8亿美元。联合国以外的国际组织资金也不充分,如世界银行(总部在美国华盛顿,中国也是其股东和理事国,但只占约5%的份额,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是其控制者)有55亿美元的减排资金,亚洲开发银行有2亿美元的资金。但这些与预估的每年1000亿美元的资金需求相比只是杯水车薪。
其次,由于温室气体减排的优势技术大都掌握在发达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私有公司手中;发展中国家要想无偿或低价取得这些技术是相当困难的。另一方面,据统计到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总量将达到270亿吨,其中70%将通过技术转让和改造来实现。可见,必须打破技术壁垒才能实现全球减排的目标。
中国“碳”交易和“碳”减排的现状。
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中国也已做出了积极努力。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还是《京都议定书》都没有对中国的强制减排要求,但是今年,中国仍主动做出了到2020年减排50%的承诺。
在实际措施上,中国已完成和基本完成三项举世瞩目的工程。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完成,和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工程的进行都极大地减低了温室气体的排放。比如,三峡水力发电就能替代烧煤、燃气、燃油发电;我们知道,每度电的取得将产生0.785公斤的二氧化碳的排放,仅水力发电一项三峡工程就能产生巨量的减排效应。
至2007年9月底,作为清洁能源发展的主管部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批准1500976多个清洁能源(CDM)项目,其中在联合国成功注册的达到140270多个项目,平均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1亿多吨。
联合国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国际碳交易市场总量超过700亿美元,而中国占了其中40%以上的市场份额,远远超过了印度、巴西和南非的份额。2008年在江苏省仅仅两家生产冰箱压缩剂的厂家,由于采用新技术,减低了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的排放,8年的减排指标就获得了一亿美元的减排交易收入。
浙江的企业和个人怎样减排、怎样获得减排证书?
根据2004年出台《清洁能源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参与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简称CDM)的国家主管机构,因此,所有有关减排的项目都先要经过发改委的审批立项。
然后,通过中介机构、“碳”排放指标的收购方(包括买家、受托基金等)进行前期材料准备,签订意向协议;按联合国清洁能源机制委员会的要求做好文件材料后,由联合国授权的机构进行评估和现场考核;报联合国有关机构核定减排量和减排证书;在获得减排证书后,就可以与买家或其受托基金签订正式的减排交易合同,并按合同收取减排量转让的费用。
在这些前期工作中会产生不少费用,一般是由收购方或其代表承担,国内项目的所有者不用承担前期费用;另外,根据目前CER(注册减排证书)的操作实践,一般中国发改委批准的项目最后得到联合国核准的比例大概在十分之一至三之间。所以,并不是所有申报的CDM减排项目都能获得减排证书并最终收取交易费用的。
当然,中国也开始了VER交易模式,即自愿碳交易模式,由通过联合国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交易的碳减排量进行核定,然后公司、组织、个人自愿购买这些核定的减排量,以折抵这些单位在经营或生活中产生的碳排放。
浙江省内已有不少中介机构从事碳交易的服务,笔者所在的京衡律师集团(www.jhlawyer.com)就获得了不少境外机构的授权以代表它们开展碳交易。其中,INTERNATIOAL RESOURCES GROUP(IRG)即国际能源集团总部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已经在东南亚包括中国开展了大量的清洁能源项目。
而作为个人,首先要有节能减排的意识,其次要培养良好的符合减排的行为和习惯。如及时关闭电源、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节约消费、自然晾晒(美国和欧洲由于大量使用烘干机,比中国多出90%以上的排放)、多利用太阳能等。 以下的数据,可能对每个人都有指导意义:每度电要产生0.785公斤的二氧化碳、每升汽油的燃烧产生2.7公斤的二氧化碳、每公斤肉制品的消费产生1.24公斤的二氧化碳。现在,中国人均每年排放3900公斤的二氧化碳,而减排的目标是人均每年排放2000公斤二氧化碳。
2009年12月7-18日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工作会议(COP15)暨《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5次会议,这就是目前广受世人关注的哥本哈根会议。
巧合的是美国拍摄的大片《2012》也正在国内热播,据统计票房已过4亿人民币。这就很容易让人由《2012》影片中大量冲击人们眼球的灾难场景联想到现在正进行的哥本哈根会议,认为这次会议也是围绕环境污染、地球变化等有关议题而展开。
事实上,哥本哈根会议与其他几次全球气候工作会议一样只是缔约国代表的又一次聚会。但这次会议之所以引起全球的关注,原因大概有这几方面。首先,本次参会代表国家和人数达到空前的近200个国家和约15000多名代表和观察员;就连参与报道的各国记者人数也远远超过预定1500人的3倍多,达到5000多人;以至于东道国丹麦必须发动民众腾出房间来临时向与会记者提供住宿;其次,在上次印尼巴厘岛会议上,由于当时与会国家和集团的利益冲突,大会没能达成一致协议,会后成立了两个特设工作组,人们期望本次会议特设工作组将拿出实际可行、又能为所有缔约国同意的方案;第三,美国大选后,新上台的民主党奥巴马政府与此前的保守党小布什政府对气候变暖国际合作的排斥、不合作立场不同,转而支持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所以全球期待与会的美国会有根本性改变的计划和减排承诺;最后,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发起国和缔约国的中国,在金融危机中已有全球瞩目的应对和表现,这次中国总理温家宝又将出席大会的闭幕式,人们有理由相信,虽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没有强制减排的义务,但是作为全球新兴国家和力量的代表的中国必将再次展现负责任大国的风采,主动承担碳减排的责任,为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伟大的贡献。
什么是“碳”交易?
此次哥本哈根会议中又将围绕全球气候变暖,如何进行“碳”减排,各国“碳”减排总量等敏感话题展开激烈讨论。那么什么是“碳”减排和“碳”交易?
科学研究表明,大气层中的臭氧层能过滤99%以上的太阳紫外线辐射,从而使地球气温保持一个平稳的幅度。而人类生活、生产、消费等行为中产生的多种气体,如二氧化碳(CO2)、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能破坏臭氧层,使太阳的辐射能量毫无阻挡地进入气球,最终使地球气温发生不可逆转的升高。这就和大家生活中熟悉的蔬菜大棚一样,透明的薄膜塑料让太阳光顺利穿透,却保持了热能不让其散发到大棚外,从而使大棚内的温度明显高于周围温度。所以,这六种能破坏臭氧层的气体就被称作温室气体。
事实上,与二氧化碳相比,其它温室气体的温室效应更高。比如,一个甲烷分子的温室效应是一个二氧化碳分子的21倍,氧化亚氮为206倍,氟氯碳化物则为数千倍到一万多倍。但是,由于二氧化碳含量远大于其它气体,因此它的温室效应仍是最大。温室气体还能在大气中长期存在,据研究,二氧化碳能存在50~200年,甲烷为12~17年,氧化亚氮为120年。因此,这些气体一旦进入大气层,几乎无法回收,只有靠自然的过程让它们逐渐消失。由于它们的长生命期,温室气体的影响是长久、全球性的。现在,虽然人类已经意识到其危害,并致力于减少、停止排放所有的人造温室气体,但从工业革命之后累积下来的温室气体仍将持续影响地球的气候。
为了保护地球,减慢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的影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到2000年,温室气体的排放应降到1990年的排放总量之下;《京都议定书》对到2012年止的第一阶段目标,为各国(发达国家)(美国除外)的碳减低排放也作了明确约定,这就是“碳”减排。而要达到这些目标,只能通过改进技术的手段,对发达国家来讲,在现有技术上再作改进已达到联合国的减排指标是相当困难的。而,从温室气体排放和造成后果的全球性分析,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认为,只要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减排技术或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指标,同样能从总量上控制和减低“碳”排放。所以,就产生了“碳”减排指标的买卖市场,简称“碳”交易。
“碳”减排和“碳”交易应遵循的规则。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国际上和中国国内都已有大量的立法和规定。
从联合国层面上分析,1992年达成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是两个最重要、最基本的国际公约。中国是这两个公约的缔约方,当然受这两个公约的约束。
从中国国内层面分析,早在1994年3月,国务院就出台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1998年1月实施《节约能源法》,2004年出台《清洁能源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去年国务院又颁布《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目前《温室气体法》草案正在修订。
当然,全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任重而道远。团结、互助合作应该是所有国家和地区应达成的共识。特别是在资金和技术转让方面,尤其需要全球所有国家的齐心协力。
目前,减排资金缺乏已严重影响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努力。据统计,在联合国层面,只有约50亿美元的专项资金,其中包括“全球环境信托基金”(GEF)约43亿美元,“气候变化特别基金”0.9亿美元,“最不发达国家基金”1.8亿美元,和“适应基金”0.8亿美元。联合国以外的国际组织资金也不充分,如世界银行(总部在美国华盛顿,中国也是其股东和理事国,但只占约5%的份额,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是其控制者)有55亿美元的减排资金,亚洲开发银行有2亿美元的资金。但这些与预估的每年1000亿美元的资金需求相比只是杯水车薪。
其次,由于温室气体减排的优势技术大都掌握在发达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私有公司手中;发展中国家要想无偿或低价取得这些技术是相当困难的。另一方面,据统计到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总量将达到270亿吨,其中70%将通过技术转让和改造来实现。可见,必须打破技术壁垒才能实现全球减排的目标。
中国“碳”交易和“碳”减排的现状。
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中国也已做出了积极努力。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还是《京都议定书》都没有对中国的强制减排要求,但是今年,中国仍主动做出了到2020年减排50%的承诺。
在实际措施上,中国已完成和基本完成三项举世瞩目的工程。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完成,和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工程的进行都极大地减低了温室气体的排放。比如,三峡水力发电就能替代烧煤、燃气、燃油发电;我们知道,每度电的取得将产生0.785公斤的二氧化碳的排放,仅水力发电一项三峡工程就能产生巨量的减排效应。
至2007年9月底,作为清洁能源发展的主管部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批准1500976多个清洁能源(CDM)项目,其中在联合国成功注册的达到140270多个项目,平均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1亿多吨。
联合国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国际碳交易市场总量超过700亿美元,而中国占了其中40%以上的市场份额,远远超过了印度、巴西和南非的份额。2008年在江苏省仅仅两家生产冰箱压缩剂的厂家,由于采用新技术,减低了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的排放,8年的减排指标就获得了一亿美元的减排交易收入。
浙江的企业和个人怎样减排、怎样获得减排证书?
根据2004年出台《清洁能源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参与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简称CDM)的国家主管机构,因此,所有有关减排的项目都先要经过发改委的审批立项。
然后,通过中介机构、“碳”排放指标的收购方(包括买家、受托基金等)进行前期材料准备,签订意向协议;按联合国清洁能源机制委员会的要求做好文件材料后,由联合国授权的机构进行评估和现场考核;报联合国有关机构核定减排量和减排证书;在获得减排证书后,就可以与买家或其受托基金签订正式的减排交易合同,并按合同收取减排量转让的费用。
在这些前期工作中会产生不少费用,一般是由收购方或其代表承担,国内项目的所有者不用承担前期费用;另外,根据目前CER(注册减排证书)的操作实践,一般中国发改委批准的项目最后得到联合国核准的比例大概在十分之一至三之间。所以,并不是所有申报的CDM减排项目都能获得减排证书并最终收取交易费用的。
当然,中国也开始了VER交易模式,即自愿碳交易模式,由通过联合国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交易的碳减排量进行核定,然后公司、组织、个人自愿购买这些核定的减排量,以折抵这些单位在经营或生活中产生的碳排放。
浙江省内已有不少中介机构从事碳交易的服务,笔者所在的京衡律师集团(www.jhlawyer.com)就获得了不少境外机构的授权以代表它们开展碳交易。其中,INTERNATIOAL RESOURCES GROUP(IRG)即国际能源集团总部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已经在东南亚包括中国开展了大量的清洁能源项目。
而作为个人,首先要有节能减排的意识,其次要培养良好的符合减排的行为和习惯。如及时关闭电源、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节约消费、自然晾晒(美国和欧洲由于大量使用烘干机,比中国多出90%以上的排放)、多利用太阳能等。 以下的数据,可能对每个人都有指导意义:每度电要产生0.785公斤的二氧化碳、每升汽油的燃烧产生2.7公斤的二氧化碳、每公斤肉制品的消费产生1.24公斤的二氧化碳。现在,中国人均每年排放3900公斤的二氧化碳,而减排的目标是人均每年排放2000公斤二氧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