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望集团公司破产重整案

2009-02-15 03:44:12

京衡参与南望集团破产重整案审结 杭州中院给予强有力司法支持 “母子企业”重生 此案是金融危机下杭州民企破产重整第一案 京衡律师最早介入本案并全程担任债权人律师   浙江法制报讯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批准南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南望集团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至此,历时近七个月的南望系破产重整案审结,南望系的重生已经获得法律上的支持。该案是新的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杭州中院受理的首例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   杭州中院于2008年5月20日裁定立案受理了债权人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南望集团、广赛电力破产重整两案,同时指定南望集团、广赛电力重整清算小组为管理人,并经审查于同日裁定宣告两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在债权申报期内,南望集团共有200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总计14.5亿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金额为11.2亿元。广赛电子共有72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总计5.2亿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金额为4.6亿元。   南望集团系的重整计划,其主要特点为:调减了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受偿率;普通债权人选择债转股,成为南望集团系的新股东;对不选择债转股的股东,则提供按份的一般保证担保;将出资人权益调整为零,将其股权转让给选择债转股的普通债权人;变现部分资产,清偿在该资产上设定担保的债权、劳动债权等。   杭州中院以重整方式挽救民营企业的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此案也成为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杭州民企重生第一案。   ■通讯员 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