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鼓韵花苑”147户业主维权案

2007-08-15 19:32:41





     .     [京衡网8月17日报导] 继本所代理的宁波华泰星城447户业主房地产侵权案件一审胜诉之后(二审即将判决),本所于2006年5月22日受理的宁波市镇海区九湾弄住宅小区(“鼓韵花苑”)147户业主维权案,于2007年8月2日顺利调解结案,被告房产公司同意向业主作出现金赔偿和补偿,原被告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本案从本所受理进行调查到调解成功,历时一年三个月。 律师向有关部门进行详细调查取证,证实被告建筑面积严重超标,绿地面积缩水达5800多平方米,已严重侵犯原告房产的合法权益,因而向镇海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房产商进行赔偿。诉讼中,鉴于规划局批规划证行为涉嫌违法,却时效将到,于是本所律师又向镇海法院提起了两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宁波市规划局镇海分局违法的规划行政许可证,但均被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等程序问题为由驳回,回避了实体案件的审理。原告集体向宁波中级法院上诉,中院已经开庭等待判决。     经过法院对民事、行政案公开开庭,数百群众一直旁听审判,本案的真相已经查明。社会上影响很大。法院对本案的焦点已经十分清楚。为维护社会安定、维护行政机关威信、尽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镇海法院民事法官做了大量协调工作。经过法官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房产商最终同意对其侵权行为做出赔偿,并采取为业主补做护栏等绿化补救措施。原告方也对原起诉请求作了很多让步。终于在中院行政案尚未判决之际,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房产公司将在十天内通过法院向147户业主支付429000元赔偿款,并另行补偿147户原告实际支出的调查费用、测量费用、交通费用、会议费用以及律师费等各项共计721000元。 . 8月16日,全体业主已经陆续领到全部赔偿和补偿款。没有参加诉讼的其他200多户业主,房地产公司主动另行作了每户3000元的适当补偿。     至此,本所代理的这起房地产侵权集团诉讼案件,历经一年多时间,终于划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据了解,规划局等政府机关也从本案中汲取教训,在实施规划审批时加强了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审批标准。这为规范宁波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朱翠屏报道 责任编辑陈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