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足”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案
2006-11-01 22:51:09
巧用域名纠纷 赢得驰名商标
---------“千足”成功获得驰名商标司法认定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和世界上最大的淡水湖珍珠生产企业,该企业是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中国名牌产品获得者,还是淡水珍珠国家标准起草牵头单位。“千足”中文商标是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各类珍珠产品上的主商标,处于企业整个知识产权战略中的核心商标地位。 2006年5月份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专门从事域名投机业务的冯某某致函山下湖公司,告知已经注册了“千足.COM”中文域名,要求山下湖公司出资50000元购买。山下湖公司当初考虑到协商解决,但经过交涉没有结果,决定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过了解,山下湖公司意识到可以通过域名纠纷案件禁止他人使用与“千足”中文商标相同的中文域名,并且可以在案件中申请法院认定“千足”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山下湖公司经过多方慎重考察和比较,聘请在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和保护方面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兰加余、陈天涛律师作为代理人,向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冯某某停止侵权,禁止使用“千足.COM”中文域名,并请求法院认定千足中文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非常重视,在审查了山下湖公司提交的大量商标驰名的证据后,为了更加充分准确的进行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先后两次派审判员到绍兴诸暨审查核实,主管知识产权审判的副院长特意亲临山下湖公司配合核实相关证据材料,最终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千足”商标已经处于驰名商标的事实状态,符合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驰名商标认定实质条件,依法认定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第3258586号“千足”中文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判决被告停止使用并注销“千足.COM”中文域名,赔偿山下湖公司经济损失1500元。至此,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巧妙利用该起域名纠纷案件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法院诉讼成功认定“千足”中文商标为驰名商标,可谓是一举两得,大获全胜。 据案件承办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兰加余律师介绍,“千足”商标是绍兴市继“咸亨”之后第二枚通过司法途径获得的驰名商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已经成为很多企业创建驰名商标的选择,一些条件成熟的企业完全可以在一些符合驰名商标认定需要的侵权案件中请求法院认定驰名商标。 图片一、夜幕下的山下湖珍珠集团 图片二、本案承办律师 兰加余律师(上)、陈天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