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主任为2400余名贵州律师授课

2011-03-08 19:17:17





京衡主任陈有西应邀为2400余名贵州律师授课 [京衡网讯]3月6日下午,京衡主任陈有西应邀贵州省2011年执业律师培训班,为2400余名贵州律师授课,并发表题为“律师与国情”的主题演讲。 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促进律师业发展的文件精神,贵州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下大力气加强律师培训和继续教育。从3月3日到6日,将全省各县市区的2400多律师集中到贵阳,进行集体学习培训。省委常委、副省长、司法厅长都到培训班上讲话。《民主与法制》社副总编刘桂明总结称:这次培训开创了国内律师培训的三个第一:一是规模最大;二是规格最高;三是师资最强。明天是最后一天,上午,最高法院刑三庭庭长戴长林将讲授两高刚会商颁布的《量刑指导规则》;下午,陈有西律师将作四个小时的《律师与国情》的演讲。刘桂明副总编、贵阳市人大代表、贵州省律协副会长陈世和将主持讲座。2400多位贵州律师同行将在会展中心听取讲座。 附:讲课提纲 律师与国情 PPT ---中国律师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在贵州省律师协会的讲座   主讲人:陈有西 2011年3月6日下午1时-5时,贵阳 主持人:陈世和(贵阳市人大代表,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各位律师: 去年,在律师界曾经流传这样一句话:“李庄进去了,陈有西起来了!”说的是担任李庄案件辩护人的陈有西律师,通过万众瞩目的李庄案件出名了。其实,在此之前,陈有西律师就已经在业界很有名了。 因为陈律师曾经创造过许多传奇,各位律师可能不知道,陈律师曾经当过省领导秘书,当过法官,也当过行政领导。但是,他将这一切都放弃,来做律师了。 他有许多职务,但他最在乎的是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他有许多业务,刑事业务只是他的很少的一部分。他之所以后来做了李庄案件的辩护律师,是因为他基于一种责任和道义、基于法理,一夜写出了那篇批驳中国青年报对律师制度的污蔑报道。至今,这篇报道还是网上转载率最高的文章。所以,他一不留神就成了李庄案件的辩护律师,他一不留神又因为李庄案件被人当成了刑事辩护律师,他一不留神成了李庄案件的解读者与演讲者。 当然,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陈律师的“陈有西学术网”以二千五百余万的点击量成了所有法律人中的“博客之王”。 今天,陈律师将带给我们一个新题目,那就是“律师与国情”。有专家认为,陈律师的演讲理性而不乏激情,激情而不乏冷静,冷静而不人云亦云。可以说,他敢讲、能讲,更善讲、会讲;他讲得有条有理,讲得有板有眼,讲得有滋有味。 本次培训最后一个演讲者,将带给我们最后的高潮。有请陈有西律师! 法治环境两面观 中国现状:法治倒退还是法治进步 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 大局和个别 以积极的眼光看中国的法治环境 政治环境终会向有利法治国家的方向发展 中央高度重视中国律师业状况 关注律师生存状况 重视律师权益保障 加强律师体制管理 社会各界从来没有象今天关注中国律师 密集报道 媒介企业学界各界互动 海外的关注 律师业的过去 人类律师制度的起源 人类律师制度的简要回顾 《大涅经》:“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说,是名律师。”律者,规则也,佛戒也,能够解释规则和戒律的,所以是律师。 律师制度的最早萌芽出现于公元前四、五世纪的古罗马时期。前594年雅典共和国,陪审法庭。“诉讼程序公开进行,双方可以辩论。” 公元前三世纪,罗马皇帝以诏令的形式确定了“大教侣”从事“以供平民咨询法律事项”的职业。同时,还允许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行为,于是,“职业律师”正式出现了。 资产阶级革命确立律师制度。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1836年威廉四世颁法“任何案件的预审和审判都有权获得辩护”。确立律师制度。 中国律师制度起源 中华法系: 士\幕僚\庭辩\师爷\讼师\代书, 从官本位、协理、帮闲到代理人 春秋战国,《左传纪事本末》《吕氏春秋》关于邓析的记载:“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哑。民之献衣学讼者,不可胜数,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非无度,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而胜,所欲罪而罪”“郑国大乱,民口喧哗”,为驷颛所杀。 以讼师面目出现。职权主义的必然结果。纠问、挞掠,不得辩护。 中国律师制度的起源 我国现代意义的律师制度,始于清末。1840年国门打开。1901年(光绪27年)张之洞洋务派《江楚会奏变法三摺》,司法改革9条意见提出“重众证”。 1906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未施行),明确规定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最早对律师制度的认可。规定律师可以写状呈堂;上堂辩护;堂询原告和证人;代被告辩护,引申案例辩论。 1910年沈家本《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2名辩护人;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验视证据权。被传统礼教者否决不得行。 民国时期的中国律师  民国元年,司法部公布律师暂行章程。民国十年,修正一次, 同年公布甄拔律师委员会章程。 1921年11月14日北洋政府《刑事诉讼条例》规定了律师辩护权。 1928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刑事诉讼法》165条规定了律师辩护权, 规定辩护权、询问权、会见权、指定辩护权。 1945年6月,国民政府司法部《公设辩护人服务规则》, 有了完备的刑诉制度。 民国时期律师资格: 一、中国人民满二十一岁以上。 二、应律师考试合格,或依本章程有免试之资格者。 所谓免试资格如下:一、具有司法官之资格者。 二、经甄拔律师委员会审议合格者 新中国的律师制度 1932年6月,根据地时期,《裁判条例》“被告可派代表出庭辩护”。 1936年,延安时期,《川陕法庭条例草案》“劳动者有委托辩护权”。 1946年,《晋察冀法庭工作指示》“允许被告自己和委托别人辩护”。 1949年,废除《六法全书》。 1950年12月,《关于取缔黑律师及讼棍事件的通报》。取缔旧律师制度,解散律师组织,停止律师活动。培养自己的人民辩护人。 新中国的律师制度 1954《宪法》,“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5月18日,董必武提出恢复律师制度。 从1954年到1957年是新中国律师的萌芽时代,那个时候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都在试行推广律师事务所,当时全国有将近3000名律师,19个省(市)成立律师协会,有817家法律顾问处。1957《律师暂行条例》。反右律师整体夭折。 1957年下半年开始的政治运动,以及后来的“无法无天无律师”的动乱年代,使律师几乎全军覆没,新生的律师制度即告夭折。“当时全国只保留了北京市法律顾问处一块牌子,有四五个人装门面。全国30%的律师被打成了右派。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宪法》再次确立辩护权。1979《刑诉法》立法。1980年8月26日,《律师暂行条例》出台,中国律师制度枯木逢春。 1979年12月9日,司法部发出了《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 明确宣布恢复律师制度。 1980年通过实施的《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具有公职身份,是拿工资的国家干部,律师事务所是事业单位。 1985年,由“法律顾问处”脱胎而来的律师事务所摆脱公职身份,逐步推行自收自支的经费管理体制。 1988年,开始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不要国家经费并实行自负盈亏,要求律师必须辞去公职身份。 1993年,国务院批转了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不再以所有制的性质和行政级别的属性来界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并允许律师辞去公职后,成立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合伙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的性质定位 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不再是国家法律工作者。 1997年,党的十五大在其报告中将律师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于是就有了2000年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所有自收自支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几个月之后全部推向了社会和市场。 律师执业环境和中国律师定位 国家法律工作者 社会法律工作者 民权的代表者 自由职业者 中介服务者 谋生赚钱的职业 现在《律师法》的定位 中国律师的性质定位   新《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定位: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小结:对过去的几点思考 中国历史上没有律师制度,封建专制主义、职权主义的司法产生不了现代律师制度 歧视、敌视律师,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遗产之一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是泊来品,“西化”观念的不利影响,走不出国门的政治因素影响 中国律师业目前的所有困境,都有历史的影子,困境会长期存在,不单官方,民间认识亦如此,中国律师需要正名,让民众以现代法治理念,来理解、接受、欢迎律师 思想启蒙、文化启蒙是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律师生存环境的重要工作 政治发展史表明,律师制度是人类司法文明的必然途径,中国律师业的前景是光明的 律师业的现在 中国律师业的现状 2010年,中国执业律师已达20.4万人,13亿人口,7000/1。 近2万家律师所。这两年是高增长期。 2010年,全国各地律师协会共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900余次, 有25万人次的执业律师接受了培训,培养实习人员2万余人。 中国律师业的现状 1998年底全国律师事务所8600多家,执业人数增加到10万多人。 从2000年开始,中国执业律师人数突破11万,2006年153846人, 其中专职律师114471人(包括女律师24361人); 兼职律师7418人,律师助理31957人。加3万多律师助理过15万。 2007年数据专职律师12万余人\兼职律师6841人, 公职律师1817人,公司律师733人,军队律师1750人, 法律援助律师4768人。另外,还有律师辅助人员3万多人。 全国律师分类表 2004年数据 114503 执业律师 律师种类 专职律师 兼职律师 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 军队律师 合计 数量 103389 6814 1817 733 1750 114503 百分比 90.29% 5.95% 1.59% 0.64% 1.53% 100% 中国律师业的现状 北京、上海、深圳、浙江四地律师业数据 2010.7.8 地 区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浙 江 律师所  1362    1029    340  868 律 师  21384   11398    5742 9200 美国律师业现状 美国现有100多万名律师,平均每270名美国人中有一名律师 美国历届总统:有一半是律师出身。42\21; 宪法起草人签字:55\30; 美国议员:3\1当过律师 目前每年有数万名新律师取得执照, 也有15000名律师因各种原因离开这一行业。 从1870年开始,美国实施必须并通过正规的律师考试后才能做律师, 从1900年开始,美国大学开始有正规的律师法学教育 目前美国有175所法学院,每年都有律师考试。 只要通过三年法学教育,取得学位,就可以参加律师考试  中国律师业现状评价 1.中国律师业布局基本完成    2.中国律师业竞争日益加剧 3.中国律师业环境持续恶化 4.中国律师出现分化和淘汰 中国律师业当前面临的困境 政治上的困境:不被信任 刑辩上的困境:辩护无用 行诉上的困境:公权对立 民商上的困境:勾兑司法 法理上的困境:老鼠理论 经济上的困境:二八理论 风险上的困境:安全危机 伦理上的困境:劣化选择 信誉上的困境:真相难明 刑事律师与商务律师 刑事律师是人类律师制度的本源 刑事业务是律师业务的基本功 刑事律师是有重大社会功能意义的职业 刑事辩护是律师确立社会声誉的捷径 刑事业务能够带动商事法律业务 刑事律师能够加强自我防护能力 西方国家商业律师怕警察,警察怕刑事律师 做一个成功、尽职、优秀、受人尊敬的刑事律师 刑事律师风险何在? 来自于公权力的风险 来自于委托人的风险 来自于被害人的风险 来自于证人的风险 来自于收费的风险 来自于同行的风险 中国律师业当前困境的成因 历史传统因素:中国威权政治的历史 政治架构因素:独立自由的力量 司法体制因素:法律人中的草根 律师素质因素:良莠不齐,缺乏道义信念 经济地位因素:自谋职业,自我竞争 法律伦理因素:为坏人说话 律师业当前环境的成因 政治生态:尚未进入体制内就已经被警惕 没有法院的地位,就没有律师的地位 中国的检察权\警察权和律师权 中国律师与司法行政,支持、理解、限制 中国律师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中国律师与公权的冲突 经济的律师\政治的律师\社会的律师 中国律师业的未来 以积极的眼光看中国的法治环境 中国现状:法治倒退还是法治进步 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 大局和个别 以积极的眼光看中国的法治环境 政治环境终会向有利法治国家的方向发展 中央高度重视中国律师业状况 关注律师生存状况 重视律师权益保障 加强律师体制管理 社会各界从来没有象今天关注中国律师 密集关注 媒介企业学界各界互动 海外 以积极的眼光看中国的法治环境 人民群众越来越认同律师的作用 律师参政议政大门已经打开 律师党建 人大政协 总法律顾问参与决策 政府收购服务 以对话合作的态度 促进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律师既不是工具,也不是敌人 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中国律师的发展空间 中国律师的市场空间, 按千分之一,中国需要140万律师。按每年2万增长,要60年。肯定要加快 中国律师的刑事业务空间, 中国人权保护未来十年将大大加快,刑事律师地位必将迅速提高 中国律师的民商业务空间。 市场经济最终会走问法律规则说了算,而不是政府说了算, 规则的运用和解释离不开律师,官员将向法律靠拢 中国律师的政治空间。 选举法、代表法、行政法、宪法的进步, 未来十年中国律师参政将势不可挡 中国律师的国际空间。 中国已经进入资本输出、全球经济时代, WTO协议的市场对等。320多家国际律师机构进驻, 必然有同等数量的中国律师出去。 未来十年中国司法部将不得不调整方针,克服惧外心理, 支持中国律师同国际组织交往,支持中国律师走向国际舞台 中国律师通过国际法律实务, 将参与国际私法和贸易规则、仲裁规则的制订, 国际条约的制订,从立法层面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当前中国律师的八大功能 保障司法公正、司法公允、司法秩序的功能 保障社会治安、社会稳定、释放矛盾的功能 保障经济发展、市场运营、疏通沉淀的功能 保障社会进步、公民理性、公民责任的功能 保障政治开明、政治理性、政治科学的功能 保障法律进步、立法科学、法律施行的功能 促进思想启蒙、成熟国民、人文科学的功能 保障对外开放、国际秩序、国际规则的功能 律师职业的定位和律师使命 律师是天生的公权力的批评监督者,另一种忠诚 律师是一个国家民权的守护者和代言人 律师要有忠于法律、公正护法、正直无私的法律信仰 良好的个人品质和奋斗精神、敬业意识 胸怀大志、关注民生、不浅薄张扬 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案例积累 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演讲能力 对社会事物的迅速概括能力、逻辑思辩能力 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上省长部长,下乞丐游民 (同事、客户、对方律师、媒体、司法人员) 良好的团队观念和合作观念,理解同行,宽容环境 中国法治走向与律师前途 中国律师业的使命和政改中的定位 律师是国家稳定的重要力量不是异已力量 改变担心律师的观念打压律师的做法 律师需要冷静反思同官方互相读懂语言 发挥主观能动性全方位帮助国家司法改革 克服急躁情绪、抱怨心态、功利目标 冷静理性为国建言为民分忧 通过个案促进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 当前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途径选择 司法改革的重点在中国法院制度改革 检、警、律只是枝节问题 从法律伦理上确立法官独立观念 从最高法院始提升法院在国家权力架构中的地位 从定罪权改革入手确保法院独立审判 建设强势法院干预政治和政府宏观经济行为 提高当庭判决比例实现法官审判权回归 从法官职业化着手培养忠于国家法律的法官队伍 探索大区法院、专门法院模式摆脱司法地方化 推动法律共同体循环交流改变公权混合观念 李庄案暴露的律师权利问题 律师会见权、调查权、阅?权、取证权、申请鉴定权、调取证据权、 执业不被自己的当事人检举权、申请控方证人出庭权、 辩方证人出庭权、向被告通报案情的豁免权、法庭调查中的反对权、 律师申请回避权、当庭质证权、当庭补充证据权; 法院的违法言辞证据排除权;取消检察院对法院的干预权; 合议庭权力不被干预权;非审判人员不准干预定案问题; 禁止案件内部请示问题;保护证人问题; 法官专业技能问题;禁止非法关押点问题;禁止夜晚审讯常态化问题。 死刑权上收背景下的刑事司法观 旧的刑事司法观念:打击第一,保护第二 对法官:“两个基本”,是指法院审判刑事案件, 只要做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可以定案下判, 而不要对所有的疑问全部查明,也不用“疑罪从轻”, 而是直接根据形势需要下判。 对律师:刑事辩护的要求,就是“要看大局,看形势的需要, 辩护中抓主要问题,不要纠缠细枝末节的问题和证据”。 为防止冤杀错杀,实现司法公正,这种落后陈旧观念必须改变 , 但是阻力很大。官员都只有自己出事沦为阶下囚才能够明白,才会理解律师。 刑法修正案(八)的基本评价 取消十三个死刑,减少死刑的国际趋势 加重财产刑,针对中国市场经济的无序 限制法官裁量权,缓、减、释、自首、立功 矜老,顾幼,75岁原则无死,18岁以下不记过 汲收网络民意,醉驾、飙车入刑 维稳需要,寻衅滋事罪五年提到十年 律师在实施这个修正案中的作用 中国律师的使命 促进社会公正的使命 促进国家法治的使命 匡扶正义扶持弱小的使命 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使命 促进经济发展的使命 促进中国开放同国际规则衔接的使命 实现依法治国的使命 自强、自尊、自律、自为 中国律师要活出尊严 心态:律师的机遇、困难和人格铸造 业务:律师的业务方向选择 定位:达则兼理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利益:金钱第一还是道义良心第一 政治:远离还是参与? 时代等待着优秀的中国律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