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律师为西湖区西溪街道精神病患者提供权利保护的法律专题讲座
2010-05-13 05:06:28
京衡律师为西湖区西溪街道精神病患者提供权利保护的法律专题讲座 2010年5月12日下午,西湖区西溪街道三楼会议室济济一堂,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的曾瑞胜律师应街道的邀请,为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做了一场权利保护的专题讲座。参加讲座的有患者及其家属、社区工作人员等共70余人。曾瑞胜律师经过精心准备,围绕我国精神病患者概况、患者法律能力的认定、国际相关立法状况、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的主要权利及保护措施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 据曾瑞胜律师介绍,精神病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全球约有4.5亿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我国有数千万精神病患者,其中重症患者达1400―2000万人,而且人数逐年上升,已经成为我国疾病负担的首位,同时也给众多家庭带来沉重压力。 曾律师说,精神病也是一种身体疾病,大部分可治可防可控,并不可怕,与其它疾病没有本质区别,只是患病部位不同,国民对这种疾病应该有科学的、正确的认识,要克服偏见和歧视,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公正的待遇。患者的权利与其他公民一样,应该得到尊重。正常人所有的权利,他们都有,患者只是辨认能力有缺陷,从而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方面受到限制。他们权利的保障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目前我国精神病患者治疗成本较高,政府补贴不足,医疗资源太少,患者得到正规治疗的比例很低。这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而且已经沦为社会最边缘化和弱势的群体,其处境和权利保障形势不容乐观。 曾律师说,我国的“精神卫生法”从1985年开始起草,经过十几次修改,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出台,已经严重滞后于社会形势,经过历届人大代表和社会有识之士的不断呼吁,立法时机正日益成熟。曾律师重点讲解了《民法通则》、《刑法》、《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与精神病患者有关的规定。 曾律师结合自己的执业经历,用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介绍了精神病患者的治疗权、诊断复核权、知情权、自主权、隐私权、人格权、婚姻权、就业权、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应有的权利,以及患者和家属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获取有关部门的帮助。 曾律师最后指出,精神病是一种成因复杂的社会病,心理咨询行业不够发达,解决这个群体的问题,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根本出路在于构建一个法治的国家,有效保障公平正义,实现人人平等和自由;建立一个团结、互助、友爱、信任,人人充满希望,少遇挫折,努力就有回报,努力就能实现梦想的社会。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并不孤单,有政府和众多热心人士的关怀和帮助,应保持信心和希望。 本次法律讲座,因曾律师选材紧扣群体特性,讲解深入浅出,深受大家欢迎,听众一边听讲,一边认真做笔记,课后还排起长队等待曾律师的咨询解答。讲座结束之后,曾律师还向听众发放了《精神病患者权利状况调查问卷》。 据悉,西溪街道为丰富广大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同时也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回报社会的机会,在“国际残疾人日”即将来临之际,特地推出了法律维权、绘画、唱歌、舞蹈、电脑、手工编织等系列课程,供辖区600多位持证残疾人选择。近期,西溪街道将推出第二次课--素描、水彩画。 (通讯员:西溪街道 杨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