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通律师接受法制报采访 分析饭店代客泊车
2010-03-17 00:20:59
饭店代客泊车真烟变成假烟 [浙江法制报3月16日讯] 案情回放: 今年2月7日中午,郑先生和朋友驾车到杭州天目山路上的一家饭店吃饭。在饭店门口,郑先生向往常一样把车钥匙交给饭店的泊车员,让他代为停车,自己和朋友则进饭店吃饭去了。 下午2点左右,郑先生吃完饭准备开车回去,却发现自己放在车上的5条中华烟被调包成了假烟。郑先生说,以前也曾发生过香烟被调包的事情,所以这次他专门把香烟上的防伪标号记了下来,因此非常确定自己的香烟已被调包。随后,他向饭店经理反映了此事,经理当即报警。 饭店的泊车员小江和小明成为警方询问的对象,他们很快便承认了用假烟调换顾客真烟的事实。据两人交代,他们从他人处拿来假烟调包,再将真烟交给他人,从中可得到每条烟200-300元不等的好处费,至今已作案多起。 经鉴定,5条中华烟价值达2250元。因涉嫌盗窃罪,近日,小江被杭州西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小明因认罪态度较好被依法取保候审。 提醒: 检察官指出,本案泊车员在代客泊车过程中,用调包的方式秘密窃取车主财物,构成了盗窃罪。在追究泊车员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车主也可以向泊车员和饭店提出民事赔偿。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张通律师表示,对于泊车员来说,他在泊车过程中对车主财物进行调包,侵犯了车主的财产权,须承担侵权责任。对于饭店来说,饭店提供泊车服务,就具有为车主泊车、保管车辆的义务,车主将钥匙交给饭店泊车员,就视同与饭店做了代为泊车并保管车辆的约定,如果车主在此期间财产受到损失,饭店需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车主可先向泊车员主张赔偿相应损失,如果泊车员无力承担损失的,可向饭店主张“补充连带责任”。 此外,检察官提醒市民,在请泊车员代为泊车时,还是要尽量留个心眼,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本报记者 金霖萍 通讯员 西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