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在浙江省公安厅全省基层所队长培训班上发表演讲
2010-03-06 21:14:25
在浙江省公安厅全省基层所队长培训班上的演讲 2010-3-5 14:51:46 [陈有西按]今天(2010年3月5日)上午,应浙江省公安厅的邀请,为浙江省各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派出所长、指导员等奋斗在治安第一线的公安负责人370多人作了法制讲座。这是浙江省公安厅和浙江警察学院,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加强轮训基层第一线公安骨干的部署进行的第一期培训班。给我的是命题作文。我对这个容易泛化的课题,从事例出发进行了演讲,效果之好出乎意料。现将PPT课件发表于此,供读者参考。 当前公安机关执法 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PPT 主讲:陈有西 主讲人简介 陈有西 浙江警察学院 兼职教授 杭州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 京衡律师集团 主任 一级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从浙江的几件公共事件说起 天台五个孩子溺水事件成功应对 温州果断处警击毙抢劫犯事件 浙江强力治醉驾措施 公安厅长的打黑表态 丽水银泰房产事件 湖州女副市长自杀事件 杭州胡斌交通事故事件 全国一些热点事件观察 通钢事件: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重新思考 躲猫猫死亡、喝开水死亡、做梦死亡:刑讯逼供和恶狱现状 阜阳白宫事件:行政问责高压下的抓上访人致死 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利益链条下的执法公正性 开胸验肺事件:公权对民权的麻木和民权的无助 拆迁自焚与暴力抗法:恶法亦法和道德麻木 山西煤矿私有化事件:市场经济下的计划回潮 阜阳沙河酒业案:政府诚信与权大于法 李庄事件:民粹主义与法治主义的碰撞 几起事件背后的共性问题 对官员和政风的看法 对富人和名人的看法 对司法和媒介的看法 反腐越甚为何民望越低 群众的思维定势 官方的思维定势 为何前腐后继问题 司法公信力是一个国家稳定的基石 今日中国:强势政府和弱势法院 市场经济为什么不能让政府说了算 为什么要让法院说了算(制度的科学) 今日法院说了能算吗(蒋林立功感言) 司法没有最后确定力的严重后果(上访、无公平标准) 社会的正统力量最终靠司法公正维系 司法腐败和无确定力必然导致天下不稳 司法不公是最大的司法腐败,贪污受贿只是其次 司法公信力是如何丧失的 现状:“贵州开枪”“躲猫猫”“开水死亡”公权成了包庇者,网民成了法官 反腐败的双向效应(无官可用,查必有贪的情绪) 司法腐败大面积高级别,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刑罚标准与社会现状的矛盾(经济刑法过苛过严) 以权治国造成的消极后果(信访的悖论) 司法观念倒退:要求法官按舆论判案,回到田头 要求律师不要纠缠案情看大局,不要真辩 司法弃权现象,放弃了大量社会问题的裁断权 见不到解决的希望 (越查越多\越惩越烈) 信息社会条件下的媒体应对:网民成了第一发布人,官方媒论阵地的丧失,评判公信力的丧失 当前公安热点类型案件中的问题探讨(1) 关于打黑的界限问题 黑社会的概念和特征 反社会性、经济性、暴力性、保护伞 组织性特征还是罪行的累加? 高度重视民企涉黑与黑社会基地界限既要注意打黑不力,又要防止打黑扩大化 防止打黑黑打,非理性化 当前公安热点类型案件中的问题探讨(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未批准)、公众(不特定)、存款(非经营性用途)现存大量扩大化了 民间高利资金拆借界限的模糊,到哪个环节为止?30户、100户界限是否科学? 集资诈骗罪区别:虚构事实、占有为目的、实际明知无法归还、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天一证券案的辩护,公安部办公厅解释的错误 张培鸿律师的博客 诈骗、女人、死 2009年3月21日,丽水中院,杜益敏,女,集资诈骗,死刑; 2009年12月18日,金华中院,吴英,女,集资诈骗,死刑; 2010年2月23日,台州中院,王菊凤,女,集资诈骗,死刑。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法院向有对诈骗犯适用死立刑的传统,但是近来怎么连女人都不放过了? 当前刑事诉讼中激烈的观念碰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 题目: 关于要求最高人民法院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进行司法解释的提案 提案人:于宁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承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提案内容: 《刑法》、《刑诉法》两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刑事法律规范体系日益完备。为惩治犯罪、保护国家长治久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刑法》三零六条立法的不合理不科学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有必要立即废止或者作出限制性司法解释。 一、进行司法解释的必要性。。。。。 李庄案件与刑诉观念碰撞 李庄案与权利界线,为什么全国关注? 一、关于李庄案事实 有无诱使翻供 有无编造刑讯 有无影响证人 有无收买警察 有无虚构股权 李庄案件与刑诉观念碰撞 二、关于证据 立案是否正常 他案审讯?午夜审讯? 证人是否关押 同案?他案?另案? 取证是否合法 取证有无回避 910专案 证言是否客观 关出来、逼出来、编出来 证言是否真实 证言是否关联 证据是否成链 物质证据有无 证人应否到庭 自由?不愿?控制? 质证应否示证 李庄案件与刑诉观念碰撞 三、侦查权与辩护权 关于律师会见权 关于律师释法权 关于警察在场权 关于律师调查权 关于不被干扰权 关于律师取证权 关于申请证人权 关于申请鉴定权 关于申请回避权 李庄案件与刑诉观念碰撞 四、关于联合办案 中国目前的法院地位无法担当真正的刑事审判 帮助今日的中国法院就是帮助律师自己 没有超脱的法院不可能有律师的作用 刑讯逼供的根源在法院不在公安 阻击李庄案是守住法律底线 守护律师权的底线 李庄案件与刑诉观念碰撞 五、关于适法 《刑法》306条 1、被告口供还是证人证言? 2、有形证据还是言辞证据? 3、法律帮助还是引诱串供? 4、行为意图犯、行为成就犯、结果犯? 5、教唆被告还是法律帮助? 对李庄的道德审判问题 李庄是个什么样的人 -------法律辩护以外的道德辩护 关于李庄的道德审判和舆论追杀 收费问题 短信问题 桃色事件 囚衣形象 法庭表现 法治转型时期的公安工作 中国处在法治变革的前夜。中国的法治化进程是市场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的大趋势背景决定的。军事官员、技术官员、法政官员 从整个国家法治框架看公安工作。效能和权威。民心与公信力。治安的守护者。法治的践行者。 不断学习,现代观念的更新,现代法治知识的更新,警务技术的更新,研究重大治安事件应对,研究舆情应对,研究危机公关,研究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法治观念。模范地遵守法律。应对信息化社会、公民社会、法制社会对公安工作的更高的要求。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