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就浙江年度十大案件答记者
2010-02-26 04:56:35
就浙江省2009年度影响性案件答记者 陈有西 浙江法制法记者: 陈主任您好,下周四我们要刊登2009年浙江十个影响较大的案件,想请你从正面点评其中四个案件对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影响,每个案件点评字数在100字―150字。 1、丽水“司机门”非法集资案 <案情> 36岁的单旭波是丽水一政府部门的司机。2004年以来,单以做资金拆借生意和工程需要周转资金等为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6280万元,案发时尚有4000多万元未归还。3月,丽水莲都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半。此后不久,当地另一领导的司机吕伟强因集资诈骗2.6亿元,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陈有西]丽水“司机门”隐含了很多官场腐败的符号,司机只是被推到前台的几只羔羊。权力进入市场、房地产管理无序、民间融资杠杆失灵、内幕有权人士卷款脱身,平民小额投资人成了权力的祭品,是这场“司机门”的准确解读。权力是市场经济的大患,市场经济没有法制、透明、公平,最后受损的只有百姓。丽水房贷集资案需要揭露的东西还只是冰山一角。 2、温州第一高楼预售合同案 <案情> 高300多米、共68层、占地3.1万平方米,集商业、办公、观光、娱乐、餐饮、会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商贸大厦――温州世贸中心大厦被称为“温州第一高楼”。2002年高楼奠基后,许多客户与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2007年,开发商的一纸房款缴纳告知书引发了纠纷,42户千万富翁购房户以开发商变相提价为由起诉到法院。温州中院6月11日终审判决购房户胜诉,购房意向书有效,开发商应按意向书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陈有西]购房门可以有很多的“门”。其中的一个门,就是房产开发商的强势和单方话语权。在卖方市场时,他们的格式合同条款成了金科玉律,立约权或解释权都是他们的。在买方市场时,他们往往以隐含的条款和欺诈的条款引诱交易。市场环境的净化,需要房产商在逐利动机下进一步加强道德孕育,更需要法制手段的规制。市场逐利这匹野马,需要法律的笼头。但是,现在我们的司法权和行政权同房产商往往走得太近了。 3、“临时性强奸”再审改判案 <案情> 邱国华、蔡骥荣系湖州南浔区善琏镇综治协会聘用的保安。2009年6月10日,邱、蔡二人邀请女青年陈某、沈某等人吃晚饭。饭后二人乘陈、沈酒醉之机,在宾馆房间内先后分别对陈、沈实施奸淫。案发后,邱、蔡被提起公诉。二人一审未被认定为轮奸,并认为是“临时性即意犯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一审判决引起网民质疑,湖州中院随即进行再审,于12月31日以强奸罪改判邱国华有期徒刑11年,蔡骥荣11年半。期间,多个相关办案人员被行政处分。 [陈有西]网络舆论越来越成为影响中国司法的一支力量。我们要关注的,已经不是有没有倾听民声的问题,而是如何保持司法的独立和理性的问题。临时性强奸事件,没有必要过于放大,其实只是一个一审法官表达不当、量刑过轻的问题。不涉及真正的司法腐败。由于出现了一个看来很荒唐的网络语言,引发了网民讨伐。强奸确实有早有预谋和临时起意的区别,在量刑情节上可以有所区别。但是被网民归谬后,引起了公愤。导致了再审改判。其实这个改判量刑是矫枉过正的。 4、省政协原常委戴备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案情> 2009年11月,浙江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戴备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查明,1996年至2008年12月中旬,戴在担任浙江省计经委企业处处长、副主任、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省环保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401万余元。此外,在实施全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项目过程中,戴滥用行政权力,损害其他厂商公平竞争权。两罪并罚,法院一审决定对戴备军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有西]权力边界的控制问题,已经是一个积重难返的领域。有的人起点不是不优秀,不是不自律,但是久处其中,往往难以自守。戴备军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辩护的好多高官,都是到了铁窗里才明白当初自己错在哪一步上。“做官不要钱,要钱不做官”,这是一个最简单的自保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