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获《民主与法制》30年优秀作者奖

2009-12-07 02:46:23



陈有西获《民主与法制》30年优秀作者奖 2009-12-3 16:28:30 陈有西自1986年开始在<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报纸上发表大量法制作品,曾获全国法制好新闻二等奖.本次<民主与法制>三十年人民大会堂纪念会上,授予他<优秀作者>奖. 《民主与法制》创办三十周年纪念会在京举行 [京衡网讯]10月27日上午,《民主与法制》杂志创刊30年座谈会人民大会堂安徽厅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布赫,中宣部原常务副部长徐惟诚,公安部原副部长、中国法学会原会长、民主与法制社名誉社长王仲芳,司法部原部长邹瑜,国务院原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主与法制社原社长王厚德、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矧,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胡忠等参加座谈。乔石、彭冲、王汉斌、乌云其木格、任建新、肖扬、刘复之、韩杼滨、罗豪才等领导同志为《民主与法制》杂志创刊30年题词。《民主与法制》曾经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法制新闻杂志和报纸,在上海创办。后总部迁到北京。 《信访咏叹调》写作的前前后后 陈有西 《民主与法制》杂志创刊30年,该社资深管理人、名记者冯慧先生来电要我写点回忆文字,并特别指出了可以写写《信访咏叹调》这篇在当年引起全国性轰动的文章。因为我23年前提出的问题,现在愈演愈烈,当时提出的以法制方式解决信访的思路,现在逐渐被高层认识。因为手头工作非常忙,到今天才找出旧稿简单回忆几句。 我是1985年从浙江省公安厅调到中共浙江省委,担任政法委领导秘书的。1986年底我写了《信访咏叹调》,发表在1987年的1月号上。文章引起了全国性的反响,是因为当时涉法上访已经是一个热点问题,冤假错案特别是文革期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经面临着一个平反高峰。当时全民普法也已经开始,但司法渠道还没有完全畅通,政策性平反和权力性复查占主导地位,新闻媒体成了百姓喊冤、获得法律和政策救济的重要渠道。《民主与法制》当时在中国一支独秀,成了法律界代表民间呼声的“新闻良心”。他们组织了二十多位退居二线的司法机关老同志,每天专门处理大量的群众来信来访,杂志报导了一些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过程,进一步引发了申诉的积极性,刊物的影响力甚至超过了官方的主要媒介。群众找到《民主与法制》就好象找到了包青天。 1986年,我为《民主与法制》写了《候补中委――来自温州的故事》,全面报导了中央侯补委员、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袁芳烈整顿温州治安、治理政治乱象的经过,以及他同市委市政府一班人,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扎根温州实际,不要国家投入,创出影响全国的最早的自由经济的典型“温州模式”的经过。编辑部为稳妥起见,去了主题,用了副题,《来自温州的故事》在1986年第8期《民主与法制》上全文发表,分“首篇、治安篇、治政篇、经济篇、建设篇、尾篇”,当时的主编丁柯和副主编江耀春对本稿作了重点处理,占了杂志三分之一版面。引起了全国性轰动。随后新华社、人民日报记者对温州作了深度正面报导,一时引发“温州模式”大传播,实际上成了当时被非议、争议中的“温州模式”的辩护词和宣言书。每天到温州考察访问的党政考察团、洽谈业务的客商络绎不绝,市政府接待不过来,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限制到温州访问的人数。这是我作为一个业余的特约记者发表的第一篇重要报道。也是我可以存世的第一个重要文字作品。从此就同《民主与法制》建立了长达二十多年的合作关系。 自我调到省委政法领导身边工作以来,每天都要为领导处理大量的群众来信来访。有时多的一天有四五十封。由于我出身底层,1977年考上大学前回乡做了五年农民,能够居庙堂而思之野,心结一直是草根的。因此,对群众来信我每信必看,重要的确有可能存在冤屈的,写好摘要,送领导批阅,一般的,直接转公、检、法和各地市县职能部门处理,除了老上访,每信我都给予简要回复,告知处理和转办结果。我的领导每周都会留出时间审阅我送的群众来信,有批示的我都会重点督办。通过这种干预,纠正复查的有问题的案件达数百起。象现在成为著名企业家的腾达公司董事长叶洋友,就是我从监狱来信中发现冤案,报领导批示而指令高级法院复查平反的。在这样的转办督办中,我也知道了一些上访问题的棘手,一些无理缠讼者的难弄,信访第一线干部的烦、难、苦、累,被人误解的委曲和愤懑。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我对信访的作用、信访越处理越多,产生了疑问,终于引起了我的思考和研究。1986年12月,我几乎是一口气写成了《信访咏叹调》,分节为“中国百姓是最好的百姓”,写中华文化传统下的国民敬官、跪求的国民性;“苏醒的大地”,写中国启动普法教育对中国人的新的启蒙;“章回小说的作者”,写百姓寄上千封信不断上访的心酸;“名人难当”,写中纪委委员刘丽英等“清官”面对的信访潮;“走不完的盘陀路”,写信访走向转办歧路无人负责的现状和危害;“在电话线的另一端”,写信访干部面临的压力和不被理解;“小秘书的苦恼”,写高层办事员实际上也就是我自己一类尚无直接处理权的人,看到百姓苦难而无能为力的苦恼;“症结何在”,开始分析信访越来越多的若干原因;“何处是归程”,提出了我对解决信访的最终思考和建议。当时我就提出了出路在信访的责任制、基层化、错案追究、干部下乡问题。提出:什么问题都集中到北京,神仙也解决不了。但是,当时我的思想境界还是找“清官”,寄托于清官来解决冤案,没有现在思考的依靠法制才能解决。我当时还没有这样的思想认识。 文章发表后,一时引起轰动。群众看出了这篇文章不是一般记者所写,民主与法制社转给我的群众来信天天都有。还有大量的他们的信访部帮助我处理了。但我此时用的是笔名曾文原,读者并不知道我在省委工作。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的工作也从庙堂回到了乡野,但我的思考一直没有停止。2009年7月,浙江省“浙学论坛”要我作个命题演讲,要求从信访的角度,围绕社会治安和社会和谐问题展开。我作了《司法公信力与社会和谐》的演讲,后来整理成《如何树立司法公信力》一文,在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发表了。新华网等转发了该文。我对信访问题,已经有了比二十年前更深一些的思考。想到现在一些高层领导仍在走“大接访”的老路,想到历史真的是不断在重复。 把我的演讲中同信访相关的内容摘要一下,以示现在的一些思索: “要树立法治的权威。我们近年的管治社会的思路,同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南辕北辙的。比如信访问题。我们的思路是依靠权力,而不是依靠法律。其实信访越高效,解决的问题越多,法律就越衰竭,越解决不了问题。因为司法的判决,远不如有权人的一句话一个批示。长此以往,只会让人民觉得我国的法律是没有用的,只有权力才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虽然全民普法已经20多年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也已经作为中国新一代政治家的治国方略,但中国社会的法律信仰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百姓相信权力、相信上访、相信哀求、相信清官的传统中华法系观念,还是根深蒂固的。中国社会中权力实际上的无所不在,也在强化这种社会意识。百姓用一二年时间找法院诉讼解决不了的问题,领导一句话县委书记就会在第二天把钱送上门来。法院判了四五次已经定案的案件,一个领导的批示就能够完全重新来过。这些现象使中国百姓有事不是去找律师解释规则(法律),而是去找权力(一级一级找,直到找到他们认为能够满足自己诉求的“清官”)。久而久之,法院就成了没有公信力和终局权威的机构。 “要确立法律的稳定性效能。“依法治国”、“有法必依”,必然要牺牲一时一地的变通和通融,绝对不能把社会情绪作为法院判案的标准。我国司法改革之所以踌躇不前,这个法理原则没有搞明白是主要原因。表面上好象很有群众观点、很尊重群众、根据民情不断修正司法行为,实际上破坏了一个国家长期衡定的法律标准。真正损害的是百姓的法律信仰和国家的法治秩序,最终受害的还是人民。因为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稳。如果司法官也象政治家一样随时根据社情民意去司法,法律就会是面团,法律规则就会被经常修正和破坏,最后法律就会成为有权人可以随时操纵的东西。其结果就必然是权大于法、权可变法、以权压法。以尊重民意的良好愿望始,以损害人民的“法随君出”终。这一哲理内涵,现在都被短期行为观念掩盖着。公捕大会、游街示众、运动式司法今年来在各省死灰复燃,公然无视我国《刑法》已经规定的“无罪推定”、“罪刑法定”、“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有罪”的法律原则,证明了这种习惯思维的根深蒂固。 “要以司法终局效力养成社会对法治的信赖和信仰。现在不断加强信访效能、信访机构的级别和权力的思路,必须根本性改变。所有信访都要纳入司法裁决的轨道。要让全社会都养成一种观念:社会矛盾的最后解决方式都是司法;司法判决的错误也只有用司法公开审判的机制去纠错,而不是靠有权的“清官”的干预去纠正。政治家本身要养成习惯,不去干预司法已经作出判断的案件和事件。树立司法的终局性权威。因为如果让批示、权力可以推翻司法判决,那就是打开了一扇永远关不上的门,会无休止地循环。因为社会公正是相对的,不是数学一加一等于二。同一社会事件,各种立场的人会得出各不相同的结论。只能用公正审判的机制去息讼,不能靠个人权力去息讼。如果有权人可以不断干预,法治的权威就会被完全破坏。与此同时,大力加强法院的公正、公平、透明、高效。让人民群众真正信服司法的公正性。法院再审机制也要设定终局规则,不能一味迁就。对于经过再审确认无错的案件,有权人士要尊重法院的司法权,不得去指责和干预。 “社会的管理和治理,是一门科学。司法效能的构建、司法权威的树立、对国家长治久安的作用,是许多发达国家已经长期检验后得出的科学结论,不分意识形态,也没有什么中国特色可言。说到底是一个依法治国、还是依权治国;是人治、还是法治的根本性的大问题。在这个领域,我们有太多的顾忌和思想禁区,以致我们不敢探索、不敢讨论。近年来迅速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情绪,以及信息社会背景下的进一步发展趋势,需要我们真正清醒起来、重视起来,刻不容缓地推进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改革进程。要努力重建国家法治的权威,在人民当中重建国家司法的公信力。” 二十三年弹指一挥间。中国的信访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更严重了。说明我们的国家没有治理好,社会还没有达到和谐,社会深层次问题依然很多。另外,从政治方法论上讲,也许我们真的走进了盘陀路。愿今日的政治家们能够早些明白过来,尽快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这样,信访咏叹调才不会继续唱下去。 谨以此文感谢《民主与法制》曾经带给中国人的思考和震撼,感谢对我作为一个法制文章作者的一直来的支持,也祝愿这个杂志能够继续保持民本理念和思索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国的民主与法治。(2009年9月28日星期一) 作者简介:陈有西,著名学者、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