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良律师专业论文在《法制与经济》发表

2009-04-27 17:16:45



..[京衡网讯] 我所建筑房地产部副主任、浙江省“建筑业专业律师服务网络”专业律师?国良撰写的专业论文《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在《法制与经济》杂志社2009年2月刊发表。 ..该论文主要论述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合同变更,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中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是不允许的。对于实质性内容的含义,本文认为应当根据合同法并结合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来界定:在中标合同约定范围内因设计变更、自然条件、工程量、签证与索赔等因素依据中标合同约定对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进行变更,未损害其他未中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均属非实质性变更。另外,情势变更下应允许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最后,非强制招标项目一旦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也不得进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上图为徐国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