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2008-06-05 00:37:23
“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来源:杭州律协 . 5月29日至30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杭州市律师协会、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共同承办的“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在杭州大华饭店隆重举行。这是浙江省律师协会在新《律师法》施行之际举办的一次省内高层专业论坛,也是国内第一个以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为主题的理论和实践的交流活动。本次论坛受到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得到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 省人大法工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胡虎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马国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慧萍,市司法局副局长施国强,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名誉会长方绍清,省司法厅律管处长王兰青,全省各市司法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律管处长,本省各市律师协会党委(党工委)书记,南昌市司法局局长,江苏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以及广州、苏州、南京、乌鲁木齐、合肥等城市的律师协会会长应邀出席论坛。 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副会长、秘书长,以及全省各市(省直)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共120余人集聚杭州大华饭店,参加论坛,各抒己见,坐而论道。 本次论坛围绕“建设?管理?发展”这一主题,分“大会交流”和“专题对话”两个板块进行,就律师业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如何应对新《律师法》对律师业的影响,如何加强律师党组织的建设,如何在新形式下更好地实现“两结合”管理,如何强化市级律师协会的建设,执业律师如何更好地担任行业协会会长等业界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29日下午的大会交流上,杭州市律师协会胡祥甫会长做题为“规范 服务 拓展”的主题演讲,介绍了杭州市律师协会在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方面的做法与体会。他的演讲引起与会人士的共鸣,大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胡会长进行了互动交流。省直律协及广州、温州、嘉兴、衢州、湖州、舟山等市律协会长也在大会上作了各具特色的演讲。 30日上午,论坛进行了三轮专题对话。第一轮是金华市司法局分管局长与苏州、宁波、丽水市律协会长,第二轮是温州市司法局分管局长与南京、绍兴、杭州市律协会长,第三轮是杭州市司法局分管局长与乌鲁木齐、台州、金华市律协会长,分别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优势与局限性”、“市级律师协会的地位与作用、困惑与希望”、“新《律师法》筐架下如何更好地实现‘两结合’管理”等专题进行对话。他们的精彩表现不时博得阵阵掌声。 最后,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名誉会长方绍清做了精辟的、全面的论坛综述。 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是一次理性的探索,智慧的碰撞,思维的冲击。论坛呈现三大特色,一是新,作为首届以律师协会会长为主的专题论坛,以协会建设、行业管理为主要议题,有演讲、提问、对话等形式,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一种创新,凸显了浙江律师协会建设崭新的一面。二是多,论坛分诸多板块,内容丰富多彩,参加会议的除各市会长外,还有来自省市司法行政的领导,律协党委(党工委)书记,部分前任会长以及来自外省市律协的嘉宾,群英会聚。三是实,论坛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不仅提出问题,更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各地会长通过论坛检验了成功的经验、做法和体会。 论坛初步达成了以下共识:一是市一级律师协会的地位重要,前途光明,任重道远。二是浙江律师业的发展迅速但不够科学,各地、各律师事务所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依然存在,要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坚持统筹兼顾。三是对于律师党建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律师党建工作面临多元化的挑战,党建工作需要以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完善。 总体来说,此次会长论坛立意高、主题新、视野阔、手笔大,它的成功举办,必将对我省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对市级律师协会的建设和行业管理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而有力推动浙江律师业更快、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