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宁波召开
2007-11-11 05:22:49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发布于 2007-11-09 11月6日上午,为期二天的第十六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宁波开幕。本次会议由宁波海事法院承办,来自全国十家海事法院的院长、研究室主任或者审判庭庭长以及部分论文作者,海事法院上诉审法院相关业务庭的领导共约60人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彦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宁波市委副书记郭正伟,宁波海事法院诸锐璋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因另有要事未能亲自参加,特向大会发来书面讲话。参加会议的还有宁波市人大副主任郑瑞法、政协副主席胡建岳、政法委副书记卢进新。宁波海事法院陈惠明副院长主持了会议。 诸院长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宁波海事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诸院长还从四个方面回顾了宁波海事法院建院15年来,在认真履行海事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努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所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童副院长首先代表省高院对本次会议召开表示祝贺,对全体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童副院长还介绍了省高院今年四月份首次在宁波召开的全省海事审判工作会议情况及宁波海事法院建院15年来所开展的海事审判工作情况。 万鄂湘副院长在书面讲话中要求,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新形势新变化,认真履行好海事审判职能,加强对各类具体海事海商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海事司法水平,认真履行好海事审判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郭正伟副书记代表宁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宁波召开表示祝贺,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宁波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希望海事审判植根于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经济发展的现实,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取得新的成绩。 本次研讨会重点围绕“关于海事审判中实施海事强制令的法律问题” 以及“关于审理国际货运代理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两个海事审判实践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研究和探讨。全国众资深海事法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气氛尤为热烈。 本次会议共收到论文69篇,其中14位论文作者在会议上做了交流发言。经综合评定,会议评选出论文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8篇。 7日下午会议完成了全部议程,胜利闭幕。闭幕式上,诸院长将本届研讨会的会旗、会徽移交给下一届审判研讨会的主办单位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标志着第十六届全国海事法院审判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