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律师集团入围浙江省高级法院首批《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007-08-15 19:29:15



. [浙江法院网消息]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14日发布公告,公布了第一批《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京衡律师集团入围。 .     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第一批《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入围名单公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本院于2007年7月19日发布公告,接受本省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申请加入第一批《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至报名截止日,共有72家中介机构报名申请。按公告规定的评分标准和选取办法,经我院编制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49家中介机构为入围,名单如下: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1)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3)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4)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6)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7)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8)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9)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0)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1)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1)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2)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3)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4)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5)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6)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7)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8)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1)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2)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3)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4)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5)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6)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温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1)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2)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3)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4)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5)绍兴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1)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2)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3)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1)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2)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3)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4)嘉兴新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2)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浙江南孔律师事务所,2)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   丽水市人民中级法院辖区:   1)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2)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3)丽水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台州市人民中级法院辖区:   1)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2)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1)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2)舟山方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上共计49家机构(其中律师事务所35家,会计师事务所14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上述机构有异议的,可向本院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司法鉴定处:金法官,0571-87054798;   监察室:孙法官,0571―87057754。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