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理的杭州理想公司商业秘密维权案胜诉

2007-04-02 00:02:38

..[京衡网消息]2007年3月30日,经杭州市滨江区仲裁委裁决,本所孔夏雨律师代理的杭州理想科技有限公司诉刘某侵害商业秘密案获得胜诉。 ..理想公司专业从事环保项目。刘某原系理想公司销售人员,自2004年开始负责河南地区环保项目的推销事宜。 ..2006年初,刘某与另一公司员工A将理想公司的一则环保项目的经营秘密泄漏给杭州B公司,并恶意诋毁理想公司的专业能力,使得B公司顺利承接得环保项目。2006年7月,理想公司无意中获知上述侵权事实。2006年7月17日,刘某不辞而别。理想公司因其侵权行为遭受巨大损失。 ..2006年11月2日,理想公司申诉至杭州市滨江区仲裁委。仲裁委经审理后,认定理想公司主张的经营信息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经营秘密。刘某知道A直接侵权后,故意隐匿事实,致使理想公司在B公司承接项目半年后才得知侵权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双方缔结的《保密协议》,违约成立。刘某擅自离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关于履约年限及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仲裁委最终裁决:刘某支付理想公司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5万元、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费用2589元。 ..理想公司对于该裁决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