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律师文化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03-05 23:41:45
司法部副部长 赵大程 (2007年1月18日) 在这次律师文化建设座谈会上,大家交流了前一阶段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初步成果,研究了律师文化建设的基本理论问题,探讨了推动律师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从座谈会的交流发言和了解的有关情况看,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进展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各地提高了对开展律师文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大部分省、区、市司法厅(局)制定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方案,将研究律师文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计划。黑龙江、海南等省司法厅成立律师文化建设研究领导小组,加强对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湖北省律师协会成立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从会费中拨出专项资金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吉林、浙江等地开展律师文化建设评比活动,调动了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吉林、河北、福建等地还下发了指导性意见,加强对律师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 二是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广泛性和实践性增强。各地发动律师积极参与,邀请专家学者、文化等部门共同研究。通过座谈、调研、发放问卷,做到广泛动员、全员参与。上海市司法局在上海政法学院成立“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律师文化建设问题进行研究。甘肃省举办“开诚法律文化节”,北京、天津、云南、河南、陕西、山西等地举办了研讨会和论坛,邀集专家学者、律师管理人员和律师共同对律师文化建设问题进行探讨。山东、广东、广西、江苏等地搭建律师文化建设交流平台,在行业中营造培育律师文化的氛围。一些地方还开展了律师文化建设的实践活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边研究边实践。内蒙古、西藏、安徽、湖南、江西、四川、重庆、青海、贵州、宁夏、辽宁、新疆、新建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通过典型示范的方法,推动律师文化建设研究。 三是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层次性和系统性增强。随着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逐步展开,各地认真探索律师文化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使律师文化研究从内容到形式逐渐丰富。这些研究成果在律师文化研究的涵义、特征、作用、历史沿革、中西律师文化比较研究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探索,有些还初步形成了律师文化建设体系的基本框架。特别是这次座谈会,大家在前一段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总结交流,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研究成果,对深入研究律师文化建设问题,推动律师文化建设实践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总之,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开局良好,为继续推动这一问题的研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要高度重视,继续努力,把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现在,我就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问题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 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律师工作建设,是党和国家对律师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2004年,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律师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特别强调了要在律师队伍、环境改善、制度落实、执业规范等各个方面加强建设。经过认真学习领会,我们深深感到,中央领导同志给律师队伍和律师工作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就是要高度重视包括律师队伍建设在内的律师工作建设问题。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的研究工作,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在2005年6月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部党组首次提出了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命题,并很快在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律师中引起了共鸣。吴爱英部长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要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努力培育律师执业精神。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律协六届二次理事会和全国律师工作座谈会上,我就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的问题,特别是部党组为什么提出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的问题讲了意见。从大家的研究成果和会上的发言可以看出,一年多来,大家对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在这里,我想在同志们研究的基础上再做些总结和分析。概括而言,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就是要根据新的历史时期律师事业发展的要求,突出律师职业的特点,把握律师队伍建设的规律,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和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其中,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最为核心的目的就是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作出这个判断,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文化,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从抽象意义上来讲,一个民族没有优秀的精神品格,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一个国家,没有凝聚人心的民族精神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就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强大的凝聚力和卓越的创造力。也就是我们大家常说的一句话,一个人也好,一个民族也好,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要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鼓舞人民投身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和斗志。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提出要建设和谐文化。这正是要充分发挥文化团结鼓舞人民、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律师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建设和谐文化,各方面的文化都需要建设,律师文化建设是一个组成部分。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有利于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的一系列观点和论断,深化对文化的地位作用、发展目的、发展方向、发展动力、发展思路的认识,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同时,根据律师工作的特点,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回答关系律师文化建设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体系,可以丰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涵,推进和谐文化的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这是现阶段我国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其次,律师事业的发展对形成律师执业精神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与一个国家和民族一样,一项事业要发展,也必须有精神的依靠和支撑。从事这项事业的行业,组成这个行业的群体,能不能形成自身的执业精神,有没有一个共同的意志、共同的思想基础、共同的职业操守,是决定这项事业能不能健康发展、能不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到今天,对形成自身的执业精神已经提出了非常迫切的要求。一方面,律师职业的特征比较突出,同公务员队伍、企业职工队伍以及社会上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有着明显的差别。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律师职业除了与其他社会职业人员具有共同精神特征外,还有其特殊性,应当进行专门研究。另一方面,我国律师组织架构比较特殊。现在全国一万多家律师事务所中,70%以上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适用的管理组织架构是社会化的。在这样的组织架构下,律师要依法履行好职业责任,更需要形成一种执业精神,以此引导自身忠于宪法,实践法治,维护正义。 再者,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要求尽快形成律师执业精神。吴部长在去年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要把这些建设任务落到实处,需要依托有效的载体,需要运用有效的方法,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就是其中措施之一。当前,律师队伍建设面临新的形势。一是律师事业发展面临新的社会环境。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思想活跃、观念碰撞、文化交融的时代,先进文化、有益文化和落后文化、腐朽文化同时并存,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相互交织,各种思想文化有吸纳有排斥,有融合有斗争,有渗透有抵御,这种交流、交融、交锋不仅发生在国际、国内,也发生在律师队伍中。对此,必须加以正视,通过建设律师文化,发展壮大律师队伍的核心价值体系和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律师形成正确的执业精神、执业思想。二是律师队伍规模迅速扩大。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律师队伍由几百人发展到12万多人这样一个庞大的执业群体。他们不同的成长背景,不同的执业环境,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了律师工作发展的不同状况,影响着他们对律师制度的不同理解,影响着他们的执业活动。这就迫切需要培育和形成一个能够符合我国律师工作发展方向,并为广大律师认可的共同执业精神,这样有利于增强律师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有利于实现律师事业顺利健康的发展。三是律师的成份发生了新的变化。现在进入律师队伍的新的成份,主流是好的,是热爱律师事业的,是想通过从事律师执业活动为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做贡献的。但也有一小部分人把从事法律服务当作迅速致富的途径,还有极个别人进入律师队伍的动机和目的不纯,其所做所为与中国社会主义律师担负的使命和工作职责不相容,玷污了律师队伍的形象。分析极个别人和少部分人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究其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出在思想上、精神上、理想信念上,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是政治思想、道德观念出了问题。所以,建设律师文化,提高全体律师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在律师队伍中坚持正确的核心价值体系,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打牢律师队伍的思想基础,培育和形成中国律师的执业精神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四是律师工作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发生了变化。我们常说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也包括一个行业的发展,既需要制度和体制的保障,需要制度管人,体制、机制约束人,这是一个刚性的管理,同时也需要文化的、精神的力量去教育人、感染人、凝聚人、鼓舞人,这是一个软性的管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律师管理制度已经基本确立,特别是经过近年来连续开展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管理活动,律师队伍管理的制度、体制、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们需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做出努力,与此同时,要把形成律师执业精神的问题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建设律师文化,将律师思想、道德、精神文明建设系统化,升华为执业精神,更好地启发律师自觉,加强自身建设。可以说,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的继续和深化。 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形成律师执业精神,是当前律师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只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回答好这一课题,才能更好地推动律师工作的改革、发展和建设,才能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更好地引导广大律师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 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证律师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我们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需要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律师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首先,开展律师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说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最根本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我们的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律师制度,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律师文化的灵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价值选择、社会意识、生活方式也日趋多样化。所有这些在律师工作、律师队伍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在律师队伍中,既有已经形成的先进思想和执业精神,也存在在改革开放条件下从国外带来的一些思想和文化;这里面有些是符合律师文化建设方向的,有些是不符合的。面对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多样化,在律师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强调和坚持指导思想和主导价值的一元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律师工作,指导律师文化建设的实践。 第二,开展律师文化建设,要着眼于律师队伍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理想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奋勇前进的旗帜和向导,也是一个行业、一项事业前进的精神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理想充分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利益和要求,已经成为我国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人们普遍认同和接受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这一共同理想,积极投身于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伟大实践,是当代中国律师的使命。我们要将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作为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吸引、感染、凝聚、鼓舞和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认识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念和信心,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中做出贡献。 第三,开展律师文化建设,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文化建设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以其固有的文化传统为基础而进行的文化传承、变革与创新。开展律师文化建设,要汲取我国传统文化中合理的思想内核,使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得以新生。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与时俱进思想品格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相结合的成果,它们已深深融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各族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力量。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必须赋予律师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体现新的时代精神,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也就是要把这种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深融入到律师的意识、品格和气质中,成为全体律师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价值取向,塑造具有时代特点、体现时代精神的良好律师形象,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的执业精神。 第四,开展律师文化建设,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清晰的是非界限,明确的荣辱观念,不仅是一个民族正气盎然、精神奋发的鲜明标志,也是一个社会健康和谐、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在全社会确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是和谐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是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载体。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律师文化的价值取向,贯穿于律师文化建设的具体环节中,教育律师培养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适应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和生活信念,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的工作理念、专业品牌、团队精神、协作意识,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律师队伍的职业品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只有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保证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正确方向。 三、明确主要内容,把握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重点 首先,应该明确地提出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总题目。现在围绕律师文化从不同的角度有很多说法,有的说是先进的律师文化,有的说是律师事务所文化,有的说是律师行业文化,都不错。通过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精神和学习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大家前一段的研究成果,总的研究题目可以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在这个总题目下,当前要重点研究八项课题:一是律师文化的概念,二是律师文化的作用,三是律师文化建设的内涵,四是律师文化的构成体系,五是律师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六是律师文化建设的基本目的,七是律师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八是律师文化建设的途径等。这八项内容,各地提交的研究成果和今天大家发表的意见大都有涉及。下面,我再做个简要概括。 第一,关于律师文化的概念。研究律师文化,首先要对律师文化的概念作出比较准确的界定。律师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就如文化的概念一样,至今学术界和实务界众说纷纭,我们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也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在大家的研究成果中,有的将律师文化定义为一种文化现象,是指依附于律师这一特定职业,以律师的言行、礼仪和执业活动为载体来反映和传播的一种文化现象;也有的将律师文化定义为是律师这一社会群体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下,在法律服务实践中形成的,为广大律师认可并共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的总称;还有的认为律师文化,是律师基于自身的传统特色、价值理念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和思想模式,等等。这些定义有些比较相近,有些有一定的差异性,哪个表述更科学、更完整,大家可以继续研究。但总的来说,我们所要建设的律师文化必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这一文化要以坚定信念、崇尚法治、追求正义为价值取向,融律师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职业操守为一体,反映律师对服务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界定律师文化的概念、理解律师文化的含义,都要从这一总的要求出发,把握研究工作的正确方向。 第二,关于律师文化的作用。概括起来,至少应该有导向、激励、凝聚、约束、保障五个方面的作用。导向作用,就是律师文化反映的是律师行业的共同追求,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这种文化力量,可以自觉地把它所包含的基本理念、价值取向和道德准则渗透到律师心灵,凝聚于律师的观念,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律师朝着正确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发展。激励作用,就是律师文化能够满足律师的精神需要,调动律师的精神力量,提升律师的精神境界,增强律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律师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作用,就是律师文化能够使律师在同一类型和模式的文化氛围中得到教化、培养,从而用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自觉团结起来,实现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约束作用,就是律师文化可以通过一系列价值观念约束和控制律师的思想和行为,调整律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保障作用,就是律师文化在律师行业内部可以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为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在行业外部,可以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社会对律师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关于律师文化建设的内涵。起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坚定信仰,认清使命,明确责任,提高素质,教育和引导律师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和工作信念;教育和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良好的工作理念、专业品牌、协作意识;形成积极向上的行业风气,保障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坚定信仰,就是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按照罗干同志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和吴部长在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指导律师工作,牢固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理想信念上都要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认清使命,就是要从我国律师的根本属性出发,认清我国律师工作所承担的历史使命。我们在研究修改《律师法》时,总结律师工作的实践,将我国律师的使命概括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就是要明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律师所承担的责任,我们将它概括为服务发展、建设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公正。提高素质,就是要努力提高律师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按照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宪法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服务为民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努力提高律师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通过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律师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使广大律师做到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 第四,关于律师文化的构成体系。律师文化的构成体系是与律师文化的定义、内涵和外延密切相关的。在这次提交的研究成果中,有几篇文章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比如吉林的宋占文同志,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的内容体系,分为律师群体文化、律师集体文化、律师个体文化三个方面。在每一个方面又做了划分,律师群体文化包括律师的政治信仰、价值追求、职业道德、职业修养、行为准则;律师集体文化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政治文化、制度文化、组织文化、管理文化、服务文化、行为文化、形象文化;律师个体文化包括执业律师的理想追求、观念信仰、奋斗目标、服务宗旨、执业精神、职业操守、道德伦理、生活信念、文化素养、气质形象,等等。这种划分在行业里比较有代表性,是否全面、准确,请大家继续研究。 第五,关于律师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大家的意见,律师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为目标,以律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己任,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为核心,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保障和促进我国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关于律师文化建设的基本目的。关于推进中国律师文化建设的基本目的,可以用四句话、十六个字来概括,那就是适应需要,明确导向,启发自觉,实现发展。适应需要,就是通过开展律师文化建设,使律师事业的发展与国家、民族的发展相契合,使律师工作适应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明确导向,就是通过开展律师文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的执业精神,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工作的发展方向;启发自觉,就是要通过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启发广大律师自觉地认识自己的执业精神,自觉地捍卫、发扬这种精神。实现发展,就是通过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实现律师事业自身的发展,并通过我们的工作推动社会发展。 第七,关于律师文化建设应当坚持的原则。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应当注意把握好以下五项原则:第一,要坚持中国律师的根本属性。研究中国的律师文化,必须了解中国律师的根本属性是什么,这是一个基本的立足点、出发点和着眼点,偏离了这样一个基本的看法,就可能会使律师文化建设的研究偏离方向。从本质上讲,中国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力量。不论我们对律师的属性问题怎么表达,也不论今后的律师事业怎么发展,中国律师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力量的这一属性不能变、也不会变。我们应该从这样一个基本属性来认识律师制度,来看待律师工作的作用,来思考律师事业的发展,来研究和推动律师文化建设。第二,要把握国情。最重要的是两点:一是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律师制度,我们研究的律师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二是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基本形成,但还需要改革完善,我们要研究的律师文化是处在初级阶段的律师文化。第三,要遵循职业特点。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本身就是遵循律师工作规律的一个尝试。律师文化要更加符合律师职业的特点,更加符合律师管理工作,必须从律师职业本身追寻规律和特点。律师文化是律师创造的文化,也是由律师共享的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广大律师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律师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全体律师在文化享有上各得其利,在文化创造上各尽其能,使建设律师文化的过程成为提高律师素质、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过程。第四,要善于学习借鉴。要学习国外的经验,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开阔的视野,充分借鉴有利于促进我国律师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充分吸收有利于培育律师执业精神的文化成果,使律师文化不仅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的沃土,而且适应世界发展进步的潮流。同时,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增强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自尊和自信,在文化建设中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和原则。第五,要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建设,是我们党推进文化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的生成与发展,都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建设律师文化,以培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为目标,更应该突出强调重在建设。要把律师文化建设作为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积少成多,汇聚成律师执业精神的时代潮流。要站在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沿,把握律师文化的发展规律,培育创新意识,鼓励创新精神,形成有利于律师文化建设的生动局面。 第八,关于律师文化建设的途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必须牢牢把握律师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继续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律师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保障和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建设律师文化,要立足律师这一主体,加强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逐步完善律师职业道德体系,建设诚信文化,以诚信立人、立业。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包括继续完善律师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完善业务规范体系,也包括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为文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大力培养、表彰、宣传先进典型,使这些先进典型成为行业价值的化身、执业精神的缩影,成为鼓舞、振奋律师人心的催化剂。六是努力创造良好的文化建设环境。包括优化律师礼仪形象,优化律师事务所办公环境,优化律师社会形象,使律师在良好的氛围中接受熏陶。八是加强文化载体建设,通过多种载体加以表现、升华和融合律师文化。 上面这八项内容,是当前我们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研究好了,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就有了良好的基础。同志们要在现有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 四、加强组织领导,把律师文化研究工作继续引向深入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律师文化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些问题的研究已经比较深入。但总的来说,目前律师文化研究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许多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律师文化研究工作的任务很重。希望大家继续努力,把律师文化研究工作继续引向深入。 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律师文化研究,建设律师文化,是新时期律师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律师队伍建设、律师工作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队伍建设、工作建设的具体措施,对加强新时期律师队伍建设、工作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各个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把律师文化建设作为律师队伍建设、律师工作建设、律师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特别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把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用一定的时间,集中一定的人力,投入一定的财力,积极、认真、深入地开展这项工作。积极引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坚持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突出特色,抓住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要注重研究质量。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要熟悉党和国家对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了解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基本看法,了解广大律师的所思所想。要跳出圈子看问题,就会把问题看得更加客观,把握得更加准确,就有可能找到行之有效的办法。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掌握我们应该得到的信息,不能停留在做表面文章上。这样,才有可能提高研究工作的质量,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也才能达到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的目的。 要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发动是两个问题。一是这件事情要做好、要做成功,需要全行业大家共同动手。管理层和实务层、行政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都应该动手。同时,还应该凝聚一批关注律师工作的、有专长、有见地的文化部门、宣传系统和科研院所的力量,发动大家来共同研究这个问题。二是广泛宣传发动本身就是推进文化建设的过程,就是凝结思想,统一认识,形成推进律师文化建设的共同思想基础的过程。如果绝大多数人能够把思想都统一起来,这本身就是一个成果。 要充分研究论证。在目前这个研究阶段,方方面面的意见都会有。我们要海纳百川,百家争鸣,继续多做研究思考,多做基础性的工作,把研究工作引向深入,力争早日拿出比较系统的成果,为工作决策和工作部署打下基础。 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是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发展律师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立足于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实际,科学把握新时期的新特点,以坚定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为根本,以提高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重点,以发挥律师工作服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为目的,广泛、深入、有效地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努力为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