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法院22日公开审理187原告诉宁波茗苑房产案
2007-01-21 01:32:48
[本所消息]后天(2007年1月22日)上午,宁波镇海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宁波镇海区招宝山下九弯弄"鼓韵花苑"小区李某等187位业主诉宁波茗苑房产公司房产销售侵权案。2006年10月11日,该院已经召集原被告双方,开预备庭质证了原被告双方的证据。后天是正式法庭调查和辩论。 。 本案镇海区人民法院经过立案审查,于2006年8月22日正式受理。本所派出了陈有西、杨学群、孔夏雨、朱翠屏四位律师代理本案诉讼。被告聘请了杭州的浙江腾飞金鹰律师所主任金鹰等二位律师代理诉讼。 。 这是本所继代理全国原告最多的宁波华泰447户告房产公司案(该案浙江省高级法院已经二审公开开庭,尚在研究未下判)后,在宁波市区的第二个集团诉讼案件。 。 原告认为:被告开发建设的九弯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严重超标,整个小区超标面积达20411平方米,仅住宅区超标面积达到21710平方米;同时,超过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整个小区实际容积率高达1.98(规划容积率指标1.39),住宅区容积率高达2.39(规划容积率指标1.48)。同时还有绿地面积缩水的问题.为此原告向被告索赔1526余万元。 。 本所陈有西等四位律师将出席后天的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