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本所律师讲解破产管理人制度

2006-12-07 20:51:30







.   [本所消息]最近,本所邀请湖州市中级法院民二庭资深法官傅忠来为全体总所律师讲解明年6月1日将要实施的新<破产法>和最高法院即将出台的三个配套司法解释,着重讲解了我国将推出的新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傅法官从事破产案审理十多年,处理破产事务上百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他的讲座得到了全体京衡律师的欢迎,大家都感到受益非浅.讲座由陈有西主任主持,来本所交流实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二家律师所的两位主任也参加了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