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法院开审华泰星城案
2006-09-22 00:10:05
. [京衡网消息]2006年9月21日上午,浙江省高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对宁波华泰星城447户业主上诉案进行了庭前调查。本所指派的原告代理律师杨学群、孔夏雨、朱翠屏参加了法庭调查,本所主任陈有西律师参加了旁听。被告两位代理律师到庭参加调查。 。 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了委托浙江省测绘大队进行的对绿地面积的测绘报告新证据,证据显示绿地短少不是一审认定的1404平方米,而是4008平方米。法庭认真听取了原告方的上诉意见,归纳了争议焦点。本所律师就建筑超标、容积超标、不适用国家标准而适用宁波标准、不采纳原告绿地测量鉴定申请等一审中的问题进行了陈述。原被告双方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基本上没有异议,对适用的法律标准争议很大,被告仍然坚持适用宁波标准是对的。原告则认为作为法院审判必须适用国家统一的标准。法庭还试图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没有达成任何成果。 。 庭后,本所律师研究了庭前调查的情况,向法庭提交了要求公开开大庭正式审理本案的申请。已经提交法院。法院有可能到宁波当地二审审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