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被评为浙江省五年普法先进个人
2006-07-25 23:18:34
. [本所消息]据浙江日报报导,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经各地各部门认真评比推荐,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对杭州市西湖区等21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省公安厅等129 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舟山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陶美君等130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卢群等59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被评为五年普法先进个人. 陈有西 现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三所大学兼职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秘书长。杭州市政府信访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杭州市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1年到2005年度,他在向法律界和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其事迹主要有: . 一、通过律师执业工作,以法庭为舞台,以案例为教材,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涉外案件。以活的案例向社会进行法制普及。其办理的嘉兴桐乡黑社会案、上海澳籍华人国际电讯案、舟山市干部犯罪窝案,金华超三超票据诈骗案、台州知识产权犯罪案、嘉善夫妻经营烟草无罪案等刑事辩护,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正直敢言,辩护意见被法院大量采纳,为司法机关把好案件质量关,达到不枉不纵、准确定罪量刑、通过审判向群众和干部进行法制教育,起了良好作用。其代理的五粮液商标案被评为最高法院十大名案,代理的鲁迅版画案被评为中国文坛八大名案,代理的宁波大榭4600亩违法征地案,为40多家企业维护了权益,代理的嘉兴拆迁户告政府案,为群众维护了合法权益。 . 二、通过法律咨询对社会弱势群众进行法律援助。参加浙江省政府、杭州市政府信访接待、省公安厅大接访接待、《浙江法制报》广场咨询等,回答群众疑难复杂重复信访三十多批次;书面回复群众来信咨询、在押人员咨询上百次;在京衡律师网上书面回答群众咨询200余件次;接待群众到律师所上门咨询数百次;到湖南衡阳进行跨省法律援助,声援被欺凌的少女,为“疯记者”告赢某省报并获赔偿70余万,自贴差旅费没有收取任何律师费用,中央电视台和国内各大报广泛报导。 . 三、五年中为省内外人大机关、党委机关、政府机关、企业界、新闻界、全国公安局长培训班、公安警衔晋升培训班等进行法律讲座80多场,到北京、上海、苏州、杭州各大学进行法律演讲30多场。应安徽司法厅和美国国际司法桥梁邀请,去安徽为全省律师作刑事辩护律师讲座。2005年到国际著名的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北陆大学法学院、日本企业协会演讲,介绍中国的投资法律环境、法制的进步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得到日本法学界的好评。讲演稿在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发表。五年中在浙江电视台《给你说法》、中央电视台、福建东南电视台、四川电视台等法制栏目担任法制评论嘉宾六十多场次。 . 四、发表了大量有针对性、前瞻性、思想性的普法文章。在《浙江法制报》开设《有西说法》《名家说法》专栏已经四年,从开始时半月一篇到后二年每周一篇,累计发表《有西说法》近150余篇30余万字,一直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好评,在社会上拥有大量的读者。2005年以来,《有西说法》已经走向全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办的《中国网》、人民日报《强国论坛》全文转载了五篇,《中国律师网》转载20多篇,《人民日报》发表3篇, 中央党校《学习时报》8篇;法制日报4篇;《北京日报》1篇;《报刊文摘》2篇;《民主与法制时报》8篇、《观察》6篇。中国律师网还把陈有西列为中国当今前沿学者的专栏,定期推介文章。《法官责任的制度选择》、《反腐败也要坚持无罪推定》、《物权法绕不过三道坎》、《科举百年祭》、《潜规则的力量》、《积极推进法院当庭判决》等文章在国内法学理论界和司法界都引起了广泛反响。有的文章点击率高居榜首。陈有西近年已经出版的独著和主编的著作已有8本,90万字《定罪量刑指南》在法院出版社已经出版第四版,销售10多万册。同时在全国性法学理论刊物发表了《法官裁量与中国刑罚体系的完善》、《中国拆迁诉讼和公民权利保护》、《中国公益诉讼的现状和趋势》等30多篇法学论文。作为理论和实务兼长的学者型律师,其学术文章的理论建树也开始引起学界的关注。 、 五、成功地管理着一个优秀的律师团队。陈有西主持京衡律师事务所工作三年中,京衡律师所已经成为杭州律师界的一个亮点。现在有50多人,其中法学博士、硕士16人,成了一个优秀、敬业的律师团队。在律师行业中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2004年被评为杭州市律师教育先进集体,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陈有西本人2004年被杭州市律师协会通令嘉奖,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最近评为浙江省五年普法先进个人。 . [浙江日报24日报道] 2001~2005年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榜 2001~2005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涌现出了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经各地各部门认真评比推荐,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对杭州市西湖区等21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省公安厅等129 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舟山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陶美君等130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卢群等59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