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任命:徐宗新、冯涛律师任本所副主任
2006-04-13 17:56:41
图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宗新 图二: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冯 涛 。 [京衡网讯]京衡所人才引进和业务发展迅猛,为加强领导班子力量,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办案质量,加强团队协作,为客户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本所最近新任命了两位资深律师为本所副主任。 附一: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文件 浙京律字(2006)第5号 关于徐宗新律师等任职的通知 本所各部门、各分所: 根据京衡所发展规模的需要,经主任提名,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徐宗新律师 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冯 涛律师 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杨学群律师 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部副主任。 本任命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2006年4月13日 抄报: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杭州市司法局、 浙江省律师协会、杭州市律师协会 附二: 徐宗新 副主任简历 教育背景 1996年 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4年 浙江大学法学院 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0年 浙江省检察院优秀公诉人竞赛冠军,立二等功 工作经历 1996年开始在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多年,先后任起诉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法学理论功底。2000年代表本单位在嘉兴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上获得冠军,同年代表嘉兴市检察机关在全省优秀公诉人比赛上获得团体冠军。个人立二等功。获优秀公诉人称号。2000年考取浙江大学法律硕士,2004年获硕士学位。2002年转岗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成功代理了许多刑事、民商事案件和法律项目。特别在刑事辩护领域迅速创出了品牌。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同时,以自己扎实的经济刑法知识和公司法知识,为许多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法运作和权益保护提供帮助,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已经发表的论文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引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硕士论文)》、《浅探刑辩律师的诚信服务》、《再论受贿罪量刑》等,多次获得学术成果奖。是一位诚信、敬业、学有专长的实力型律师。2005年起任本所刑事法律部主任,带领着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团队。2006年4月被任命为本所副主任。 冯 涛 副主任简历 专业教育背景: 浙江大学对外经贸学院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结业、 浙江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结业。 清华大学外语系涉外法律英语强化班学习,通过雅思考试。 工作经历 1991年在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立法处从事杭州市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起草工作。1992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4年在杭州市公证处从事涉外公证业务。在杭州星韵律师事务所、浙江信远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2001年在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后调任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主任。 现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自愿者律师。曾成功办理大量民事、经济、仲裁案件和重大法律项目服务。其业务特长有项目融资、企业法律风险评估、商标侵权及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保护、涉外民商事、环境污染案件代理。现为法国KLYTEA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博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德汇信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奥兰多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通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水木华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金鹏交家电有限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2006年调入京衡所执业,4月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