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浙江周”活动在港隆重举行
2005-02-02 21:20:18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加强浙港经贸交流与合作,1月17日,以推进浙港服务业合作与发展为主题的“香港?浙江周”活动在香港君悦大酒店隆重开幕。以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为团长,浙江省政协主席李金明、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巴音朝鲁、浙江省副省长钟山、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徐冠巨、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孙忠焕为副团长,约七百名来自政府、企业界、金融界和法律界人士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此次活动。 习近平书记在开幕式的演讲中谈到,浙港两地友好交往源远流长,经济文化交流十分密切,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港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香港是浙江最主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是浙江第一大外资来源地、浙江在大陆以外投资的第二大地区、浙江第四大出口市场。此次“香港浙江周”活动的举办力求为浙港两地创新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开创浙港服务业合作与发展的新局面,进而推动浙港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地共同繁荣与发展。 在“香港?浙江周”活动期间,举办了浙港金融业合作与发展论坛、旅游广场咨询活动、CEPA浙港商贸服务业洽谈会、2005浙港物流合作论坛暨签约仪以及浙港旅游业合作大会等一系列活动,一批重大合作项目签约。 “浙港金融业合作与发展论坛”是此次“香港?浙江周”活动的一个重头戏,旨在实现浙港在银行、保险、证券及其他金融服务业、中介机构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吸引金融、保险、证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浙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资本、业务合作,推动浙江企业赴香港上市融资,促进浙江与香港经济的共同发展。由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协带领下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杭州星韵律师事务所以及本所等十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代表组成的律师团参加了“浙港金融业合作与发展论坛”,作为此论坛的一个重要议程活动,包括本所在内的五家律师事务所还参加了浙港律师所合作与交流的大型签约仪式,与薛冯邝岑等五家香港律师行代表正式签约达成合作与交流。 图一 本所主任陈有西律师参加“浙港金融业合作与发展论坛” 图二 本所主任陈有西律师(左)、香港签约合作律师行薛冯邝岑资深合伙人薛建平律师(中)与香港律政司副专员黄继儿大律师在论坛上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