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展望法治
2005-01-04 18:55:09
陈有西 鸡年就要到了。 新的一年能给中国的普通百姓,以及为中国的法律行业的人们,带来些什么呢?大的方面,各报的评论员肯定会发表新年献词进行阐述。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网站,我们从一些动态迹象上作些介绍也许更好些。 新一年的法治,将会是关注民生的法治。国家会通过法律的杠杆,将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好处,向普通百姓转移。取消农业税,从浙江开始,河南跟上,看来会有更多的省向农民送出这份新年礼物。《税收基本法》正在酝酿起草,《个人所得税法》正在研究修改,中国宪法已经写上了“国家保障人权”,新的一年中将会日益体现出其在各个领域的作用。全国人大蒋正华副委员长最近说:“法律的制订和修改都会逐步融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要积极参加国际人权领域和法学领域的交流活动。”《社会救济法》已经列入立法规划。土地乱征和违法拆迁正在受到严厉的制约。《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都已经修订实施,饱受违法拆迁之苦的农民兄弟失地上访的事件可以逐步减少。有的地方规定煤矿死难赔偿金不得少于20万,对黑心矿主掠夺性采矿和无视矿工血汗生命的行为总算有了一定的制约。《治安处罚法》已经审议多次,在加强公安管理权力的同时,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进一步加强。公民被随意拘禁而得不到法律救助的现象将会减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将进入修订阶段,对确保基层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国家会作出更周密的安排。 新的一年对于法律职业的人,充满着机遇和挑战。首先是法官和检察官、警察,今年要进一步加强自我保护和廉洁公道执法。因为最高检察院已经放出话来,新的一年的反腐败的重点,将放在治理司法腐败上。新的一年对于公证行业,恐怕也是会坐立不安的一年。由于西安宝马彩票的丑闻和其他的丑闻,我国公证行业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这个时候出台《公证法》,对公证人来说无疑是很不利的。其中最重要的未确定问题是,把公证定位为民间的中介证明,还是代表国家认证。新的一年中,国家司法改革将在艰难中前进。最高法院的一系列大胆的改革设想,如法官独立、体制调整,都遇到很大的阻力。贺卫方教授透露的一些改革设想,马上遭到了某些澄清。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必须始终坚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但法院的改革不能超越我国社会政治现实。法院的改革与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要相适应。新的一年对于律师业,倒有不少“利好消息”。《律师法》修改稿透露出了一些令人振奋的内容。对律师所体制和律师权利、律师管理都有很多的新东西。《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意见中对确保律师辩护权、防止律师老是被刁难被抓,也作了很多的权利保障规定,以改变中国律师不愿办刑案、70%刑事案件没有律师辩护的现状。 新的一年对于政府官员而言,将是更加规范和落实依法行政的一年。《公务员法》已进入立法程序,在保障国家公职人员的权益、以及执政为民两个方面,都会更加严格和规范。《行政许可法》已经实施半年,新一年中将会是法规大清理、许可更规范、向社会群体大松绑的一年。好多原先垄断的政府审批权要取消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已经列入了立法规划。对政府信息和资料定期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打造阳光政府、促进依法行政将起到历史性的作用。随着这个法的通过,可以想见《国家保密法》也必将修改,那种由政府一方任意确定“保密密级”向社会垄断信息的做法,必将改变。这对于律师、新闻记者和研究人员都可能是个福音。 依法治国,我们现在正在渐入佳境。从另一角度看,也许刚进入急流险滩。因为依法行政依宪治国,是在向有权的人要权力,是对权力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是让无权的百姓成为有法律权力保障的人。有的惯于用权的人会不高兴不习惯。但我们还是有充分的信心。借用一下毛泽东主席革命时的一句诗词可以说明新年的景象: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我们十多年中开了这么多法律之花,现在到了让人民收获的时候了。200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