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成立大会隆重举行 附图
2004-11-19 00:59:45
[本所北京11月1617日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今天在北京宣告成立。这标志着拥有十三万多执业律师的中国律师队伍,开始从处理私权和民事权利为主的法律事务领域,逐步走向关注公共权力和公民基本权利的的法律事务领域。这在中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也标志着今日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宪治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保护基本人权方面的新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立法和司法领域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国家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宪法观念深入人心,党和国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保护人权,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长足提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在努力抓好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的律师业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的进程而同时发展成长起来的。过去,律师主要限于刑事辩护、民间和企业的民事权益纠纷的处理和经济行为的中介活动。随着法制的进展,人民群众关心国家大事,关注政府依法办事,一些宪法性的诉讼、行政诉讼、公民教育权、劳动权、生存权、平等权方面的诉讼、公民民主权利方面和一些公益方面的诉讼,都不断出现。在刑事领域,我国确立了“无罪推定”和“罪刑法定”的基本人权原则,在诉讼程序中充分保障被告权利,律师在防止司法误判、促进司法公正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行政诉讼从另一角度大大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这一切,对律师法律服务范围提出了更高更广泛的需求。律师作为富有活力和专业知识的代表社会民间权利的群体,同时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国家大事的关心、对政治参与的企求,各地律师在参与人大立法、发现法律适用中的问题改进司法、协助政府处理纠纷、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方面,都越来越引起各界的关注。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基本人权,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具有最真实的人权。我国广泛加入了各种国际人权公约,在强调人权的阶段性和不同国情的同时,也关注人权的共同性和国际共识,人权观念和人权理论领域也迫切需要专业的律师人才参与各种事务。鉴于这些原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决定成立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 全国律协会长高宗泽在成立大会上要求全国律师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肩负起神圣的历史使命,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尽职的工作,不但要为中国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建设服务,同时要为促进中国的政治文明和社会安定服务。为提高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服务。中国的律师事业任重道远,大有希望。全国律协秘书长贾午光宣读了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关于成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的决定》。确定了全国近年来在宪法人权领域的法律实务和法学研究中卓有建树的35位资深律师担任委员,其中有的是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的是全国著名的学者型律师。任命了北京的吴革、深圳的陈武能、浙江的陈有西三位著名律师担任正、副主任委员。 美国驻中国大使克拉克?兰登、美国律师协会会长罗伯特?格里、美国前司法部部长本杰明?希弗莱蒂到会对中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热情致辞。会间,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美国律师协会合作举办了“宪法与律师职业国际研讨会”。研讨会围绕“公益诉讼与公民权利维护”、“人权保障与宪法救济”、“政府援助与社会救助保障”、“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等若干专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新清、教授莫于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教授王振民、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王磊、张千帆、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齐延平、香港城市大学教授梁美芬、最高法院法官杨临平、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主任吴革、副主任陈武能、陈有西、委员肖太福、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莫纪宏、北京市律协会长张庆、《中国律师》主编刘桂明、美国前司法部长本杰明、美国华盛顿上诉法院法官朱迪斯等都在研讨会上作了中心发言。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具体承办了本次高规格的研讨会。(陆芳) 图一 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工作会议于11月15日晚在京召开。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革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图中)、广东霆天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武能(图右)及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图左)担任该委员会副主任。 图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冯秀梅女士主持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成立大会 图三 宪法与律师职业国际研讨会召开